正如我们前面所言,柳宗元主张以儒家的仁义礼法之学来统摄佛教戒律定慧之说。“流荡并误”之流弊正在于对时禅僧侣不“持戒律”之风的批评。
佛教戒律,最早为释迎牟尼针对教团内部的各种问题制定的内部规范和禁条,.即禁戒、戒条或学处,用以防非止恶。佛教在中国化过程中,戒律不断因时而变,名目众多诸如五戒、八戒、十戒和具足戒等。戒律在佛教中有重要的意义,戒与经、论构成了佛教三藏,是佛教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成佛的重要条件,“戒住则法住”,戒律存则佛法存,戒律灭则佛法终。就禅宗而言,无论是达摩的二入四行说,还是神秀的三学与制三毒的相结合,自达摩至神秀的戒律思想表明,禅宗的修证与悟入均以戒律为前提,即使是“百丈清规”,虽有别于传统戒律,但基本精神也与戒律相符合。
但禅宗戒禅合一观的发展倾向隐含了戒律松弛的可能性。由于达摩禅与头陀行的结合不利于禅法弘通,因此,道信采取以自利利他、兼摄道俗的菩萨戒行与禅的结合,明确了禅戒合一的主张以应对此弊。惠能又发展了无相戒(佛性戒,持心戒)的戒禅合一思想。尽管这种戒禅合一的思想仍然主张戒律的重要性,但却内含着向禅一方发展的倾向,为后来洪州禅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洪州禅认为“随时著衣吃饭,任运过时”、“触类是道而任心”,“提出“平常心是道”的观点。所谓“平常心”是心“涉外”(处身现实生活,从事教化等)时不使“真如之心”受染的心境,如此“了心”体认“即心是佛”,使生活、修行等一切达到自由。一方面,这一思想是佛教世俗化的一种表现,为在士大夫中推广并为其接受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如此戒律松弛容易导致道风败坏。柳宗元“流荡,并误”之评语虽是针对中唐整个禅风而言,无疑洪州禅更具代表性。
佛门中裘读戒律而佛风败坏的问题,由来已久。由隋及唐,僧尼激增,出现“凡圣同居、鱼龙混杂”的局面。僧徒任阀数(禁戒),沉溺于流俗,或假托神通,妄传妖怪;或谬称医篮,左道求财;或造诣官曹,嘱致赃贿:或钻肤焚指,骇俗惊愚,故朝廷屡次下令对全国寺院进行清理整顿。鉴于佛门风气的败坏,仅玄宗就先后下了《禁僧徒敛财诏》、《禁百官与僧道往还制》、《分散化度寺无尽藏财物诏》、《禁僧道掩匿诏》、《禁僧道不守戒律诏》、《括检僧尼诏》等诏,连续颁布如此多的诏令来加强对佛教教团的管理,从侧面反映了佛教组织内部问题的严重性。在唐代,僧人敛财求利的现象相当普遍。如僧人道标“置田亩,岁收万解”:释圆规“好治生,获园田之利,时谓之空门骑顿”。:最为典型的是代宗朝大历年间一纸衣僧,表面上修苦行,衣纸衣,不衣蹭絮布施,后被召入禁中道场,令礼念,备为崇敬,结果竟因盗禁中金佛而被杀。⑥高祖早年令法雅将兵,亲见僧人参与政事,“亲行劫掠,躬自穿窃”而下令规范佛教。另佛僧还多托佛之名,行不法之举,寺院成为藏污纳垢、奸究小人作奸谋乱之地,威胁到了社会和政权的稳定。聚众造反之事,最为典型的是德宗贞元间,僧人李广弘谋反,且立尼智因为帝后。另外,宪宗元和间,篙山僧圆静聚众策反。僧尼流品滥杂,而藩镇又笼络之以厚自己实力,故朝廷多次下诏加强对僧尼的管制,如代宗宝应元年,下令寺观不得妄托事故,非时聚众;宪宗元和十年,诏停寺观开讲,防止聚众“虑变”。另外,僧人鉴定虚自贞元至元和间,交结权贵,招怀赂遗,因此为薛存诚答死。诸如对金钱利益权力方面的追逐,与俗欲无异,与佛教戒律甚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