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舍一般由同乡、同业团体和社会慈善团体设立,经费主要来自同乡、同业和社会捐助。以普善山庄为例,1913年,王骏生、李谷卿等人发起集资购地置义家地于闸北太阳庙北(今普善路200号以西一带),义务收硷、埋葬路毙、幼尸、孤独老人。施材不论土、客籍,旨在向全社会普施善举。其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1)各方善男信女的捐献。“在旧社会有一种传统的善恶观念,认为施舍棺材是阴功积德的大善事,由此有钱人乐于施舍,另有基本捐助户,每年定额捐助几百元或千元以上”;(2)山庄生产各档寿材,对外经营现卖和预订业务,经营所得利润作为施材的经费来源之一;(3)举办义演、义卖活动。山庄每年总要举办二、三次义演,邀请当时南北京剧名角如梅兰芳、余叔岩、谭富英、马连良、周信芳、盖叫天及上海著名票友,或其他剧种如越剧、沪剧、滑稽、歌唱等各界名演员和名歌唱家举行各派义演大会串,义演收入除去必要开支外,都捐作山庄经费;或者,邀请名伶名票举办电台广播募捐会,请著名画家捐赠作品,举办义卖画展等。由此可见,普善山庄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社会捐助。同乡、同业团体所办家舍经费主要依靠会馆、公所的经常性收入。由于这些团体举办家舍都是慈善性质,经费来自社会捐助自然无可厚非。问题是社会捐助虽可在较短时间内集中有效的社会资源,进行慈善事业;但社会捐助无法保证家舍资金的持久性和系统性,完全依靠社会慈善团体举办丧葬服务并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方向。建设多端,对资金的要求不仅是数目庞大,而且是“源源不断”。在普善山庄董事大会上,大会主任王骏生就呼吁各位董事:“竭力帮助,藉资维持。”并非以营业为主的慈善团体在多年从事此项业务后,也往往有力不从心之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