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落实责任。2006年2月2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主要任务。区政府与各镇(乡)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各镇(乡)把专项整治作为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各镇(乡)均成立了由镇(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搭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区、镇(乡)两级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区委宣传部多次以文件形式专门颁布了整治宣传计划。区整治办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和《郸州日报》上及时刊登区政府公告,同时在宁波电视台、郸州电视台、广播电台上播出新闻和专题动态报道。清明、冬至期间,区殡葬管理所安排多辆宣传车到各镇乡(街道)巡回宣传,大力倡导葬法改革。各镇(乡)精心宣传,在镇区主要道路及行政村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和张贴标语口号,在村级宣传窗上设置宣传专版,向群众分发倡议书、公开信等,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指导,有序开展。区委组织部从各部门抽调了局级和科级干部近40人组成工作组和督导组,分批、分时到各镇(乡)指导整治工作。区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宁波市郸州区公益性生态墓园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郸州区经营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公益性生态墓园和经营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墓区布局、墓穴建造、经营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以《区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为平台,将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领导讲话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典型做法及工作进度,及时印发给各镇乡政府,强化督查指导,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