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中,因果报应和六道轮回学说是密切相连的。果报论解说的是佛教的轮回的基础,六道轮回说解释的是轮回的结果。也就是说,果报说将给我们人为什么轮回,而轮回说则告诉人们怎么样轮回?同时,果报论是佛教价值观的基础,同时也是佛商经营企业的道德基础。果报论强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给佛商做慈善事业提供了理论基础。
同时,果报论有两个重要特点;一强调人轮回报应的基础是“业”,这一点笔者在轮回说中己有介绍,即:一个人积累了好的、善的“业”,那他就会得到善的“果”,这点决定了人在轮回过程中的主动性.这一点对佛商的影响是,鼓励佛商积极向善,多积功德,光种福田。二.因果报应学说讲求的是“各自的业力各自承担”,这就是说每个人的业力属于每个人。一个人做好事,行善事,多积福德,光种福田,那么将来他会得到好的回报,这是别人抢不去的;反过来,一个人做了坏事,种下了坏的因,那么将来他必定要得到“恶”的果。同样,这恶果也不是别人能代替承担的。佛教因果轮回学说的这两个特点,就把人的命运交到了每个人手中,一个人是得到好的报应,还是恶的报应,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行为表现。
佛教的因果轮回学说是佛教的基础理论,可以说每个佛教徒都对此深信不疑,这当然包括本文的研究对象—佛商。对于此理论的理解和信任,使得佛商更加注重个人道德的修行。而佛教的因果轮回学说、五戒、八正道理论又详细规定佛教上的善与恶。因此可以说,佛教因果轮回等学说理论,为佛商经营的企业奠定了价值伦理基础,决定了什么样的事情是可以做的(善的),什么样的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恶的)。比如,佛教上强调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六种“非道”。《善生经》中规定取才有六种非道:
1.种种戏求对务者为非道:比如赌博、比武等。
2.非时行求财物者为非道:非时行是指昼夜颠倒,不顾家庭眷属,如玩弄倡妓,不务正业的世间浪荡子.
3.饮酒放逸求对物者为非道:酒能乱性,饮酒的人必多放逸不事生产.
4.亲近恶知识求财物者为非道:指亲近恶友不但不能得财,反而有倾家荡产,甚至丧命的灾祸。
5.常喜妓求乐求财物者为非道:指性好歌舞娟妓,任意浪费.
6.懒惰求财物者为非道:指性好游荡,不喜作业,凡寒热饥饱都有借口,不肯做事.
另外,佛教的基本戒律“五戒”也规定了佛商许多事情是不能做的,为佛商提供了伦理价值观。比如:窃取财物、违法贪污、抵赖债款、吞没寄存、欺周共财、因便侵占、借势苟得、经营非法、诈骗投机、放高利贷等行为佛教的“五戒”相冲突,是佛教所不允许的。这也就使佛商与普通的商人有了区别。佛商经营的商业的伦理道德以佛教的价值观、戒律为基础,奉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原则。而以追求商业价值的普通商人,却不具有这种观点,他们经商的价值基础是追求商业利润。或许有的普通商人会有跟佛商有类似的价值观念,但是出发点不同,理论基础不同。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说佛教的这两种理论决定了佛商的商业价值理念,对佛商的经商行为、管理方式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