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一带的西夏墓葬,现发掘了6座。在武威西郊林场发现刘德仁、刘仲达墓两座,是典型的砖室墓,年代为天庆七年(1200)和天庆八年。两墓墓室长1.3米一1.6米、宽1.2米一1.3米。墓室四壁为平砖垒砌,顶呈圆锥形,顶距地表约1.5米。墓门为单层砖拱形券顶,以大卵石封门,两墓后壁底部均设二层台,台上抹白灰。其中刘德仁墓出土彩绘木板画29幅,内容有“篙里老人,’(可能是墓主人)、随侍、武士、童子、星宿、龙、家禽等,再现了墓主人生前奴婶成群、生活富足的场面。随葬品还有木椽塔、木条桌、木衣架、木宝瓶及瓷器等。在西郊还发掘出韩氏与吕氏夫妇合葬墓一座,年代不详,墓制为长方形砖室,拱形顶,随葬品为瓷器、木板画。武威市乡镇企业局院内有唐奴见墓一座,年代为天庆八年(1201),塔形砖室,藻井形顶,随葬品有钱币、木板”。武威市奔马饮料厂发掘墓室一座,年代不详,土坑形制,随葬品有瓷罐。此外还有乾佑十六年(1185 )墓葬一座,长方形砖室,随葬品有瓷器、木板画等。

从上述6座墓葬看,结构都很简单,规模也不大,属西夏官僚墓葬和下层平民墓,但都采取先火葬再土葬的形式,有些墓室形制为塔状,有些墓室中陪葬有木椽塔。可见,西夏河西地区采取火葬、土葬和塔葬等丧葬形式。
这些墓葬印证了文献中关于西夏葬俗的一些记载。
首先,党项羌有火葬传统。古代羌人本来就有死后烧尸扬灰的习俗。隋唐时期,党项羌的主要葬俗叫做“焚火”,即‘。死则焚尸”。前文叙述的宁夏境内4处墓葬均发现焚烧尸骨的痕迹,说明西夏时期无论贵贱或僧俗,火葬仍然是比较流行的一种丧葬方式。《天盛律令》中的有关盗墓的条令,也证明了这一点:“诸人尸已埋及或已烧,尸灰未舍弃,已集土而放置,如彼损毁墓场时,使与前述于地墓棺撑上动手罪同等判断。13世纪初,旅行家马可波罗途经“唐古戒州”(即西夏故地),目睹了这一地区的火葬风俗:“君等应知世界之一切偶像教徒皆有焚尸之俗。焚前,死者之亲属在丧枢经过之道中,建一木屋,艇以金锦绸绢。枢过此屋时,屋中人呈献酒肉及其他食物于尸前,盖以死者在彼世享受如同生时。迫至焚尸之所,亲属等先行预备纸扎之人马骆驼钱币,与尸共焚。据云,死者在彼世因此得有奴啤、牲畜、钱财等若所焚之数。枢行时,鸣一切乐器。其焚尸也,必须请星者选择吉日,未至其日停尸于家,有时停至六月之久。其停尸也,方法如下:先制一厘(即棺木),匣壁厚有一掌。接合甚密。施以绘画。置樟脑香料不少于匣中,以避臭气。旋以美丽布帛覆于尸上。停丧之时,每日必陈食于枢前桌上,使死者之魂饮食。陈食之时,与常人食时相等。其尤怪者,卜人有时谓不宜从门出丧,必须破墙而出。此地之一切偶像教徒焚尸之法皆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