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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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14 11:27:31 点击数:
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地是从源头上整治乱埋乱葬、改善殡葬环境的有效措施。目前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严重滞后,多数乡镇和村没有公益性公墓,现有墓地数量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骨灰(遗体)安葬(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一是要加大投入。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建设资金,也可采取以奖代补、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农民群众集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兴建公益性公墓所必需的经费。二是加强规划。要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人新农村建设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逐步完善和配套殡葬基础设施。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要因地制宜,合理选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成本要低,环境要好。
上海公墓,上海墓地,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

必须着眼长远,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第一,要坚持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无论是火化区还是非火化区都要本着节约土地的原则,骨灰(遗体)尽量就地深埋或人葬(安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鼓励骨灰寄存和利用自家庭院采取树葬、花坛葬、盆景葬等方式处理骨灰。兴建公益性墓地要尽可能保留原有的地貌和植被,尽可能与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相一致。要积极创新节地型生态葬,平原地区要着力推进公祭堂建设,逐步以骨灰集中寄存替代墓地安葬,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要坚持有利于方便群众、减轻农民的负担的原则。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方便群众。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严禁“以罚代葬”,搞强制性服务,切忌乱罚款、乱收费。公益性公墓和群众集中祭祀场所要坚持面向当地农民群众,保障群众丧葬和祭祀的需要。要妥善处理群众丧葬活动中的违规和不良行为,耐心细致做工作,切忌简单粗暴,不做伤害群众感情的事。
第三,要坚持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要把推进殡葬改革、树立丧葬新风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相关的乡规民约,提倡厚养薄葬,文明办丧事,营造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加强农村丧葬和祭祀活动的管理,倡导丧事简办,文明祭祀,逐步规范农民群众的丧葬活动行为,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祥和的殡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