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向来重视丧葬礼仪和生命关怀,具有慎终追远的悠久传统,但近年来的殡葬改革乱象丛生,比如前几年河南周口平坟事件,今年四月份江西上饶集中销毁五千口棺材事件,均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议,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现行殡葬改革的指导思想存在诸多误区直接有关,函待加以讨论澄清。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殡葬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早在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短短20天,国务院法制办就收到社会各界来信来函超过1000件、建议1万余条。许多人认为这一修改草案只是“隔靴搔痒”。草案因保留了原条例“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的规定,受到广泛质疑,并争议至今。
2010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已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2006年至2009年,其一直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为何“难产”?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部风涛以书面形式在全国殡葬改革论坛研讨会上表示:“有关方面对是否应该继续强制遗体火化,强制火化是否应当财政埋单,政府在殡葬管理中管到哪、管什么,经营性公墓如何管理等,都存在较大争议,修订条例的进展遇到了诸多困难。”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我国的殡葬制度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同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不能完全适应,这些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新时代我国的殡葬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敢于直面和破解殡葬改革难题,以尊重群众意愿和文化情感、调动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为根基,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使新时代我国的殡葬制度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期待,更加符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