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殡葬改革难已为全国公认。原因何在?除投入不足,设施跟不上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落后的殡葬文化。综观古今,这些落后的文化积淀,在人们的心中凝聚成了四个“心结”,挥之不去: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其一、“入土为安”的农耕文化气息甚浓。
湖南素称“鱼米之乡”,自古就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农民“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对土地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而且在农业居民心目中,土地还有一种“生殖”功能。生在土上,死葬土下,所谓“入土为安”,以待来世,这是最合乎“逻辑”的方式了。于是,土葬的传统,就一代一代地延续下来。我省6500多万人口,土地面积21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330多人,但由于湘西、湘东、湘南多山,人口相对稀少,导致洞庭湖周围地区以及沿京广线往南的湘中盆地成为人口高密度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600人,几百人生在这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死后又葬在这方土地,坟堆高耸、墓碑壮观,数十年乃至百余年都不会消失。久而久之,活人又往哪里站呢?
其二、对“孝道文化”的错误理解。
孝道文化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殡葬行为,中国的殡葬行为是以“孝”为经线编织而成的死亡操作程序:给先人治丧或清明祭祀是在履行“孝道”,给人助丧则是在助人当“孝子”,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即先人在世或去世都要尽孝道。
当然,尽孝道、当孝子也无可非议,是一位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但是,并非一定要“隆丧厚葬”。早在北宋,欧阳修就在《垅冈叶表》中提出了“厚养薄葬”,因为“养”,父母在世享受到了;死后隆丧厚葬,父母并未享受到,他们什么也看不见了,这么热闹的丧事到底是办给死者看的,还是办给活人看的?修一个大坟堆对父母又究竟有什么好处?
长沙市一位中年人,给父亲办完丧事,曾发出这样的感叹:“整个就是别人作主,我只认出钱、叩头。”他说的“别人”就指那些伯伯叔叔、舅舅阿姨,以及街邻朋友,他们个个称“里手”、乱出主意,你不听,他们就跟你吵、对着你“畜牲”、“不孝”一通乱骂。湖南殡葬改革难,就难在有一大帮这样的“里手人物”。他们自以为是“优秀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实则对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一窍不通,他们所继承的正好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其三、受湘人“鬼文化”的影响。
湘人的鬼神观念至少可追溯到屈原时代。它表现为人们崇敬、恐怖并有求于死者的鬼魂,并为此而“修好”与鬼神的“关系”,如大办丧事、测风水、念经做道场、祭祀、烧纸线以及纸扎的汽车、彩电、冰箱等,其中深含着贿赂鬼神的心理。坟墓,它成了先人的象征,崇拜的偶像,好像由此在心理上就有了一个寄托,否则就会六神无主。挖祖墓,成了一般人不敢想,更不敢为的忌讳之事,殡葬改革执法,要对那些违法土葬的进行强制起棺火化,真可以说是一场“恶仗”、“硬仗”,是“天下第一难事”。来湘投资的外商,往往最头痛的一事就是迁坟。浙江省提出“决不将坟墓带入21世纪”,1997年,该省就平坟10万座,这对湖南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
其四、一些不良的社会心理,如炫耀心理、攀比心理在作怪。
一些人将丧事当成炫耀自己的财富、社会地位、家庭势力、社会关系网的一次最佳机会。他们认为,这些声望很可能是他们尔后拓展人生的一笔无形资产。人们深恐丧事办得“寒酸”而“脸上无光”。于是紧跟其后,攀比着大办丧事,丧事炫耀与攀比,既可以是社会不同人群之间的,也可以是家庭、家族之间的,甚至是兄弟姊妹之间的。人们暗暗较劲,看谁的能耐大,看谁更能为死去的父母脸上“添光彩”。显然,任何丧事炫耀与攀比都不是在尽孝心,而是为了自己脸上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