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思想滞后。虽然一定程度上意识到古墓保护的重要性,但在实际保护过程中,还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问题。认为古墓经济价值低,保护和开发难度大,所以在城镇及交通建设中往往忽视地下古墓的存在,出现夷平封土、任意挖掘的现象,没有把古墓保护真正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中去,导致很多未被发现或者位置比较偏远的古墓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另外,在临淄古墓发掘中,人们更多的是关心它们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它们的科研、文化、历史等方面的价值,同时也忽视了对古墓的全面保护。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2.盗墓现象屡禁不止。盗墓是临淄古墓群保护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一方面,专门从事保护古墓的工作人员不足。临淄区在1992年组建成立了10人的文物稽查队伍,目前,文物稽查队不到8人。另一方面,临淄古墓群数量庞大,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墓家又大多分布在农田中,无专人看守和监管。这些都导致盗墓事件频发,墓群破坏严重。
3.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专门针对古墓群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健全,不能充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于临淄古墓群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的是我国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一部法律在这一方面的规定不够细致,具体操作起来有难度。
4.文物鉴定工作滞后。临淄古墓群出土文物众多,研究价值突出,但在出土文物鉴定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首先,从事文物鉴定工作的专家不足,鉴定手段比较落后。其次,文物鉴定和保护管理由文物部门专门负责,这种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弊端。在文物鉴定工作中,要求鉴定者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实际经验,并且能够结合人文、历史、艺术、审美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文物价值,不是简单地由某个人或某些人说了算。但按照目前的鉴定规定,往往容易使不懂行的人掌握权力,导致真正的专家、学者没有发言权,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得不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