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辖东坡、仁寿、彭山、洪雅、青神、丹棱等一区五县,128个乡镇,143个社区,2317个村,总人口348万,年平均死亡人口约2万人。全市有两个殡仪馆,7个殡葬管理所、8个社会性公墓,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眉山市从1997年开始大力推行火化,截至目前,年火化率由1997年的9%提高到90%。国家民政部授予眉山市全国殡改示范单位,号召学习眉山市殡改经验,并在多种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眉山市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四点。
一是领导重视。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将殡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工作位置。每年都召开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会并讲话,明确具体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殡改工作“月月有进步,年年有突破,五年有跨越”。
二是政策引导。眉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生老病死作为重大民生问题高度关注。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新建和改造一批殡仪馆、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所需资金列人当地财政预算。对亡故公民火化的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廉价殡葬服务。设立殡葬改革专项资金,建立殡葬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殡仪馆改建(包括火化设备的购置、更换、维修)、基本殡葬费用(运尸、冷藏、火化)由政府埋单,尽量减少群众殡葬支出,市、县、乡三级财政拨出专款,扶持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政府制订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资金奖励政策,激励乡村建设公益性墓地。
三是严格管理。市委、市政府从1997年开始,每年都将殡改工作纳人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村委。县乡两级都成立了殡葬管理机构。市民政、土地、监察、公安等部门协同工作,联手联动,坚持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取缔制造、销售棺材的门店,规范医院太平间职能。各县区也强化殡葬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和纠违力度。市县都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特别对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在处理亲属丧葬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夯实责任。实行市、县、乡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县民政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全面负责殡改工作的宣传、政策执行、督查通报等工作,完不成任务“一票否决”。市、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了一整套殡改工作管理制度,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