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地区的幼子继承制,因为明确了丧葬活动中主要的负责人一一幼子的责任,因而在敦煌地区,尤其是老者去世后,族中亲眷去逝者家帮忙时,关于遇到“哪位主人说话算数?”“没有啥了找谁?”“谁付钱?”“为谁收账?”等问题时,就有了明确的答案。因为责任分明的关系,以丧者幼子为核心,在丧葬活动的前期筹备阶段,就能形成反应快速,效率较高的临时负责班子,这就使得敦煌的丧葬活动极少出现超过三天的情况,这也就为速葬简葬的出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丧葬期间,因为敦煌农村地区较多采用赊账待付的方式,因而丧葬活动一般进行的都较为顺利。在敦煌,丧葬花销中的赊账承担者默认为死者幼子,幼子在礼金收拿后,一般会在死者下葬后很快还清欠款,因而也可以说,礼金的收支对于丧葬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的作用,礼金是支付丧葬费用的常用资源。在笔者调研期间,关于这种原因的出现,一度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与思考。
调查得知,敦煌丧葬活动中,如果家属己提前制备棺木和寿衣,那么所有的丧葬花销在进出上一般都是只赚不赔的。因而在敦煌,对于为老者举办这类的丧事,丧者家属对于经济上的压力一般都顾虑较少。从前文己知,虽然幼子继承制明确了丧葬活动中幼子的责任,但实际上丧葬中的花销基本是由礼金开支的,因而幼子实际上只是“消费一一记贷一一收礼一一还款”环节中最主要的承担者或中介者,而由幼子父母积其一生所积攒的人情关系所带来的礼金才是丧葬中最主要的支付工具。造成这样情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敦煌地区在婚丧活动时,有普遍上较高礼金的习俗。这样习俗的出现,在根源上还是因为敦煌农村经济落后。一方面,与内陆其它有些地方曝光出的乱请客乱收礼的习俗不同,敦煌的收礼活动主要是婚丧或满月礼,而鲜有其它原因。因而只要是请客,在主家以外的亲眷看来,都是主家遇到大事后的行为,因而用较高的礼金作为回报就有更多帮助主家“度难”的成分。另一方面,人们也一般相信,礼金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它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以笔者家中来说,1996年时笔者奶奶去世时,普遍上礼时的数额都在100元、50元、20元等,以20元最为常见,所收礼金全数4500元左右;在2019年,笔者爷爷去世时,祭奠礼账上的数额则普遍为500, 200元,100元等,并以200元最为常见,所收礼金全数4万元以上。由此可见,随着货币贬值,现在的礼金与过去相比普遍增长了五倍有余,而在广大农村,谁家在将来都会有个婚丧嫁娶的活动,并难免有请客随礼之事。因而作为长期投资,现在最低上礼标准的100元钱,将来可能变成最低上礼标准的300元乃至更多,所以礼金作为人情礼,虽然让当下的日子紧巴了一点,但在将来确是可以赚一笔的;而且现在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礼金自然水涨船高了。
第二,敦煌地区在以前,因为医疗条件较差,老年人在生病后多求助中医,所以在家休息的情况较为普遍。总体来说,以前的老年患者的医药花销,在家庭总消费上占比不多。新世纪以来,随着生活水准和现代检测水准的提高,老年群体中,一些因不健康的饮食及生活习惯造成的病症得以尽早发现,笔者身边,也常听闻敦煌地区存有各类患癌老人。现代医学进步延长了老人寿命,也造成了因大病手术的经济亏空、家庭返贫,因而传统继承制下的幼子常有赡养压力过大的感觉。在这一情况下,逝者亲属通过提高礼金数额的方式共同凑钱帮着幼子办好丧事,对丧者家属来说就显得有如雪中送炭的重要。这样类似于“专款专用”的帮助方式,使逝者的幼子得以在钱财方面减少了更多的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慰了幼子家庭,并帮助幼子在丧葬活动期间不因钱财的担心而缺少必要的程序与礼节。
从上可知,较高的礼金不仅为敦煌地区的丧葬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支持,也将老年逝者在生前所进行的长期投资进行了短时间的快速聚集。礼金作为做主要的支付存在,既缓解了丧家幼子治丧期间的资金周转难题,也在单位时间内减少了治丧成本,为丧葬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支撑。总之,赊贷治丧和高额礼金是敦煌丧葬民俗中值得关注与研究的新的领域,也是现代敦煌农村地区进行丧葬活动时的两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