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关于丧葬仪式的研究己经非常成熟,从人类学诞生开始,关于丧葬仪式的研究就己经开始。泰勒认为万物有灵,这与彝族丧葬文化所反映的彝族的生死观不谋而合,人的死亡并不是真正的离开,只是一种肉体的损坏,灵魂依旧可以继续存在直至永远。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为说明宗教的社会功能对仪式进行了详细描述,并通过仪式与信仰等探讨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即社会化的功能,这一功能实则也是仪式的社会功能。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马林诺夫斯基分析了人面对死亡时的心理状态,发现人们都愿意相信有来生且灵魂会永存,这是人类面对死亡时从古至今都存在美好意愿。与其具有共同主张的还有拉德克利夫一布朗。著名的象征人类学代表人物格尔茨在解读文化意义时结合特定的文化背景与象征符号,从而开创了仪式的象征功能研究的思路,以此创立了仪式理论为今后解读特定背景下的文化意义提供了有利参考。阿诺德·范热内普的“过渡礼仪”理论,将所有的仪式分为分隔、边缘(或阂限)和聚合三个小仪式,同时着重强调了葬礼中边缘仪式的重要性,认为在葬礼中生者与死者之间不断经历边缘过程对于生者度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至关重要。特纳从社会机构的角度来研究仪式,发现仪式研究应该置于动态的社会结构中,对丧葬仪式他主张其实是一个“分化一阂限一再整合”的过程,只有经过丧葬仪式生者与死者才能重新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