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是个特殊的事件,它表现为时间的中断。时间的中断,把在此之前的时间作为已有的聚集和在此之后的时间作为将来的期许进行区分并使之隔离开来,给予特别的注意。丧礼同时也是一条关于世界的分界线,生者所处的阳世间和死者所处的阴世间的分界线,在此界限处,生者与死者聚集在一起,共同游戏。在这个意义上,丧礼作为在此时间中断处和空间的界限处的聚集,关涉生者悼念的行为与心理的统一,并有一结构,包括谁为丧礼、丧礼为谁和如何进行丧礼三个方面。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首先,谁为丧礼了是生者。这里值得追问的问题是,生者与死者具有什么样的关系值得生者为死者办丧礼了生者与死者的关系主要有:祖宗与子孙、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姐妹等,还包括乡里邻居间,还有国君与臣民之间的尊卑等级、人情关怀和国家价值观的普及。诸关系中突显出生命和情感世界的关联,关联到不舍、祝福、或生者希望死者能给予生者以生的希望、消除灾难或祈愿死者能在阴世间保佑生者在阳世间多福多寿等等。
其次,丧礼为谁了是死者。这里的问题是,死者自身有何特别之处需要或者值得办丧礼了如父母给予儿女以生命,家族的财富、权利和名誉的嘱托与守护,希望和承诺的托付,礼节作为维护政治统治秩序的需要等。
如何进行丧礼了即生者在关于丧事的礼制中如何对待死者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丧礼期间言行的规定。丧礼期间言行的规定,就是在丧礼期间应当如何说话和做事。对于死者,‘卒哭乃讳。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歇”(《礼记·曲礼上》)避免使用死者的名讳,同音的可以不避,双名字只避其一。若父母在世时奉事了父母,就要避讳父母的名字;若没有,则可不用避讳。
关于丧家的言标“齐者不乐不吊。居丧之礼,毁瘩不形,视听不衰”(《礼记·曲礼上》)举行斋戒的人要齐一心思,不能听音乐,也不能往丧家慰问。居丧之礼,需要斋戒和沐浴更衣,保持身体和服装的清洁,并且依据年龄和身体状况的不同,礼节会有所不同。‘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绍、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礼记·丧服四制》)礼书有规定,服斩衰的丧者,只做“唯唯”而不说话;服齐衰的丧者,虽可应答别人的问题,但自己不主动找话说;大功之丧,所有话说,但不与人议论;至于小功之丧,虽可议论,但不能说及让人快乐的事。
关于去慰问丧家的人的言标“吊丧弗能赠,不问其所费。……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绑。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望枢不歌。人临不翔。当食不叽”(《礼记·曲礼上》)若没有钱财给予他们,就不要乱问他们需多少钱。在墓地上,不要登死者的丘垄。参加葬礼必须助挽枢车,不能嬉笑也不要唱歌。给人作揖,必须离开原来的位置,以示尊重。在丧葬之地,走路不要回头张望,吃饭时也不要叹气。
君子的言标‘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宇[;丧复常,读乐章,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文”(《礼记·曲礼下》)居丧之礼中,未葬之前,要学习如何处理丧礼;既已葬之后,要学习祭礼;三年之丧完毕后,恢复正常生活,可以读诗歌。但是,在居丧时不可以谈快乐的事情,祭祀时不可以谈凶事,在办公的地方不可以谈妇女之事。
其次是关于丧服的规定‘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臭”(《礼记·丧服四制》)丧服的制定和穿戴有四个原则:仁义礼智。它首先依据时间的不同,如四季的变化而不同而制定;其次它依据人的心理的不同,区分出感情、理性、节限和方便等,使之分别对应仁、义、礼和智。仁义礼智,是人特有的良知良能,具备此良知良能,人格则完善了。
关于父母之丧的丧月昆‘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笋带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笋,男子免而妇人童。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童。直杖,竹也;削杖,桐也”(《礼记·丧服小记》)为父母服丧的丧服,都用麻布括发且以麻布为“免”,唯一不同的是父丧服斩衰。在居丧期间,女人服斩衰用麻童、服齐衰用布童,而成年男子有冠要去冠用“免”。父丧用竹制的直杖作为孝棒,而母丧用桐木制的削杖作为孝棒。
再次是关于丧礼期间饮食的规定‘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一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礼记·杂记下》)丧食虽不好,但须用它充饥;饿着肚子做事,有违礼节。但因温饱而忘记哀思,那也有违礼节。若因哭泣哀伤而损伤视力听力或者是导致行动失常甚至精神麻木,这些都是礼节制定者需要担忧并考虑的问题。因此,礼制规定:居丧者有病可以吃肉,五十岁以上不要太过哀伤,六十岁以上可以免除哀伤,一七十岁以上可以跟平常一样喝酒吃肉,就是怕老人因参与别人的丧事而丧失他自己的性命。
在饮食中表达悲哀的方丸‘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绍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一不食(《礼记·间传》)由此可知,服斩衰者,须禁食三天;服齐衰者,要禁食两天;服大功者,禁食三顿;服小功绍麻者,只禁食两顿;一般人若要帮助小敛,也要禁食一顿。
最后是关于丧礼期限的规定。自三代上古以来,一般都倡导三年之丧。三年之丧的根振‘土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臭”(《礼记·三年问》)丧葬三年之期,模仿上天的运转并效法大地的变化,中间以人的感情为原则,通过这些才能维系群体生活并团结和睦地生存在天地之间。三年之丧何也了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践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礼记·三年问》)提倡三年丧期的必要性,在于它是随着内心哀戚程度而制定的礼文,并借此表明亲属关系并区分出亲疏贵贱的界限,而且还不能随意增减,是不能变动的原则。三年之丧合于人性,在于‘`}J拒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礼记·三年问》)丧亲之痛太过伤身耗神,复原的日子自然相应拉长,痛苦越厉害,痊愈自然拖延得越久。居丧三年,就是为配合内心的创痛、为极度的哀痛而制定的礼节。
三年之丧的范围,“自天子达于庶厂’(《礼记·王制》)。从天子到平民都是三年丧期,且都禁止在居丧期间做与居丧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