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云南省玉溪市委、市政府把殡葬改革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破题之举,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大事来抓,成效显著。2012年,全市火化率仅为19.7%; 2015年3月,全市火化区火化率实现100%,骨灰100%进公墓。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高位推动,建章立制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五级书记”抓殡葬改革,为殡葬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丧事简办,带头火化、平毁活人墓,移风易俗。
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使殡葬改革有章可循。
健全工作机制。把殡葬改革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实行市县区领导挂钩、干部包村组、党员联户的制度,层层签订殡葬改革责任书。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小组五级工作联动机制,殡葬信息员全覆盖。建立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约谈问责制度,逐级夯实主体责任。
完善法治机制。新平、元江、峨山三个民族自治县的殡葬改革方案由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市、县(区)两级人大、政协全程监督政府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质询、视察、调研。
突出重点,着力攻坚
着力公益殡葬建设。全市累计投入殡葬设施建设资金10.24亿元,建成9个殡仪馆、11个经营性公墓、 68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605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着力阳光殡葬建设。按照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决策程序,科学划定火化区,火化区范围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覆盖总人口的80%。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把殡仪服务作为监管重点,对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开展殡葬服务秩序治理整顿和服务提升活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着力惠民殡葬建设。国家公职人员除外,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给予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补助5000元。全市共补助殡葬惠民资金1.3亿元。
着力法治殡葬建设。市级成立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县(区)组建殡葬监察大队,严格葬执法。全市累计平毁活人墓34345家,迁移坟墓1285家。
着力绿色殡葬建设。遵循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大力推行生态节地葬,提倡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全市共节约土地8万多平方米,群众节省丧葬开支7亿多元。
着力人文殡葬建设。培植与时代精神、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文化,把殡葬文化与民俗文化、生态文明有机结合,创作花灯剧目在全市巡演,制作30万册卡通漫画宣传手册发放。
2017年是玉溪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关键之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明确提出:在2018年3月1日前全市殡葬改革实现“四个100%",即全市辖区100%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工程及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到2020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下一步,玉溪市将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坚不懈深化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