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展的均衡性来说,十八大以前,我国殡葬治理发展进程在各省市和地区呈现出了极大的不同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区位的差异,以及当地治理生态、宗教民俗的独特性,省与省之间、省内不同县市乃至乡镇之间的工作开展时期、殡葬治理难度、治理方案都不尽相同。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芒市为例,芒市于2007年经省民政厅批准通过招商引资建立了一座经营性骨灰公墓—芒市万安生态陵园,辖区内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民间墓地不在少数,主要有红木山墓地(由德宏州殡仪馆管辖)、福安园墓地(由勋焕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时,芒市镇磨石沟、发电厂、大湾、街坡、木康、丙茂、芒排等村组各有规模不等的墓地。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号召下,芒市开始提倡火化和骨灰安葬方式,并于2017年正式成立了芒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在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和推动殡葬服务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按照千分之七的死亡率计算,芒市每年大约死亡人数为2800人左右,2014年芒市死亡后火化的人数为288人,火化率约为10.28% ; 2015年芒市死亡后火化的人数为368人,火化率约为13. 14%;2016年上半年死亡后火化的人数为233人,按照半年死亡约1400人计算,火化率为16. 64%。可以看出,由于工作推进和政策宣传等原因,火化率得到明显提高。但是,在芒市殡葬治理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阻力因素。芒市作为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不同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存在较大差异,即使是相同民族的不同村寨,也存在村寨权威主体间的利益纠纷与殡葬治理工作不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