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殡葬用地占用面积违规超标
在调研对象中,65岁以上的老人占比达到24.16%,表明该镇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在农村里面,一般70岁以上的老人,都会提前拿出钱来修建自己的墓地,更有在城市里生活,但户口在农村的老人,愿花上好几万的钱来为自己留有一个安身之地,这说明农村潜在的待死亡人口多,对农村殡葬用地的需求高。同时,由于目前并没有明确法律文件来限制农村墓地的用地标准,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单人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在调研数据中,四个村的平均每座坟墓占地约为2.975厘地,即二19.83平方米,可见一座坟墓的占地之大远远超过标准要求。一户农家最少人口为3人(以户口本为主),即每人拥有0.313亩地二31.3厘地。经过计算,每人的土地将有十分之一的面积用作坟地,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每年的死亡人口是上升的,几代过后,殡葬用地与土地资源的矛盾会爆发,若不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那农村的青山绿水将遍布座座坟墓,活人与死人争地也会愈演愈烈。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2)殡葬用地建造和选址没有统一规划,坟地分布散乱
通过问卷数据得知,农村坟地平均分布值为68.41 %,墓地的建造和选址都是由村民自己决定,而农村殡葬事项一直以来深受中国风水学说影响,大部分村民认为把祖宗埋在一块风水宝地上会荫庇子孙辈辈。同样,由于地形地势的影响,在调研的农村里,地少人多,农村土地达不到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的标准,加上村里分给村民的土地,也不是连在一片的。而农村村民的坟墓都分布在各自的土地之上,进一步导致农村坟地分布呈现分散、零碎的状态。
(3)殡葬用地占用大量耕地资源
在调查的四个村里,坟地占地最小为6.667平方米,而坟地最大面积高达40平方米,且坟地占用的都是耕地资源中的旱地。前文提到过太平镇农村人口有73898人,绵阳市江油市人口年亡率为6.15%,每年农村逝世人口约为4s44人,平均坟墓占地面积约为19.3平方米,即每年江油市太平镇农村殡葬用地新增占地面积约为87699.2平方米,而这将绝大部分占用有限的耕地资源,结合实际,一般坟墓周围的土地将会被闲置下来,这无疑进一步造成耕地资源的浪费。
在农村里,由于村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误解,都认为土地是国家分给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是自己占有,即使坟墓建在耕地上,也是占用自家的土地。当地村委也未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大部分村民没有意识到耕地资源的宝贵和重要性。
(4)违反殡葬法律管理制度采用“二次装棺”方式
《殡葬管理条例》中火葬的实际意义是指将尸体火化成骨灰后,装入骨灰盒,采取少占地的方式安葬死者。自从国家实行火葬改革,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尸体必须火化,而农村每年的火化率也在逐步提升,但是这个火化率的提升并没有达到火葬改革的真正目标。火葬与土葬的根本区别不在火化这样一点,而是从殡葬用地面积大小和是否装棺掩埋等等。农村殡葬二次装棺便随着国家火化政策的实行而出现,所谓“二次装棺”是指将尸体火化后装入骨灰盒,再将骨灰盒摆入事先备好的棺材里面,最后将棺材下地完葬。这样和原先的土葬有什么区别?这与国家的政策宗旨和精神相行甚远。同样,还加重了殡葬费用。在调研的四个村里,村民都相继提到当地的村委会只关注火化,而完全忽视“二次装棺”。
《殡葬管理条例》的根本目的是节约用地,革除陋习,倡导文明节俭之风,而发展到现在,从根本的“节约土地,文明殡葬”异变成了“提高火化率”。基层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上完成“火化率”的硬性指;对下继续延续传统土葬,致使殡葬管理流于表面,未能真正推动农村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