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殡葬行为的实质是人类对待死亡事件的程序化过程。由于与人类的死亡直接相关,因此,殡葬历来就具有了灭寂的属性特征。就心理层面而言,这样的一个特征首先具有普遍性,即凡与殡葬有关的人、事、物都具有灭寂的特性;其次,是特殊而迅捷的传染性,即在与殡葬有关的人、事、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后,接触者将感染到灭寂的特性。因为任何形式的灭寂都是人类民众所极力避免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一方面丧家在举行殡葬活动中对操办、主持殡葬活动的工作人员、宗教人士抱有极大的尊敬,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却极力与之保持距离,并尽量不与之接触的原因所在。在《叫魂》一文中,人们对待提供亡者超度服务的寺庙僧侣即采取了类似的态度。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人类殡葬行为的另一个重要属性特征即永恒。如果人类的殡葬行为不具有永恒的属性,则殡葬活动早已为人类所抛弃。人类借助殡葬活动,不仅实现了“埋葬”的功能,更主要的是达到“存续”的效果。因为人类的殡葬活动对象本身就与人类息息相关,通过对逝者的追思,其实际表达的效果,是在殡葬活动的对象身上无处不在的体现着殡葬活动参与方(生者)的过往。没有过去就没有将来,这是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模型。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心理模型驱使下,人们通过对逝者的哀思,体会自身的过往存在,并继而感悟自身在未来的存续价值,同时,由此在心理层面获得对永恒的占有。
也正是出于将由殡葬活动所提供的永恒功效发挥到极致的想法,人类就穷极智慧地凝固以墓穴为代表的殡葬影像,并寄希望以此为基础,获得对自身存续事件价值的肯定的绝对保障。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的一般原始心理都希望以坚固的石料(如:花岗岩)来建筑墓穴的原因。当然,就殡葬的具体形式而言,人类社会历史上也出现了不保留逝者身体的殡葬形式,如:天葬、水葬、崖葬、火葬,甚至腹葬等,其实那也都是通过不同的形式,借助不同的永恒载体,实现同一的对永恒诉求的事件而己。正是人们对殡葬活动的双重看法,演化成人们的普遍殡葬活动模型是:一方面,人们将安葬逝者的墓穴安放在远离自己居住地的城市郊区,同时,对将逝者相关物品放置在生人住所的做法极力排斥;另一方面,人们又会在每年特定时间,如:清明、冬至等节气,以较为固定的方式集体与墓穴接近,满足自身对永恒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