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市的殡葬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伴随成绩的取得,该市的殡葬改革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并且随着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时间推移,表现的越来越来越突出和复杂。

1、火化率下降和不稳定的问题。火化率是指实行火葬区域内正常死亡人员与实际火化人数的比例,现实中一定期限内的火化率用该地区实际火化的遗体数占该地区理论死亡人数的百分比来表现。它是衡量一个地区殡葬改革成效的一个要素,也是火葬地区推进殡葬改革的一个指标。现实工作中G市火化率的变化和落差很大,很不稳定,在殡葬改革集中推进、全市抓的紧的时候,火化率较高,时期一过,马上就有较大变动。表1为G市从开始实行火化以来涉及6个年度的详细数据,从中可以明显的看出,全市的活化遗体数2005年时最高,正是殡葬改革抓得最严的时期,到2006年以后,火化遗体数和火化率就开始逐年下降,这些情况表明,G市的殡葬改革已经出现反弹,选择非火化的人正在增加,并有扩大蔓延趋势。同时,各乡镇的火化情况发展很不平衡,火化率起伏变化很大。2006年1月,全市21个镇办中,按照辖区人口死亡率6%0统计,火化率达100%及以上的有16个,90%以上的3个,不足50%的2个,其中,火化率最高的163%,最低的不足50%; 2007年1月,全市20个镇办中,同样的死亡率,火化率达100%及以上的有11个,90%以上的4个,低于60%的有3个,全市火化率95.06%,其中最高的144%,最低的不足30%。这些都表明,殡葬改革在农村的开展一直都不够稳定,而且伴随时间的推移,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正在消减,农村殡葬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的困难在不断的增大。
2、违规土葬的问题。由于受封建殡葬文化的影响,奉行死后入土为安的丧葬理念,从殡葬改革开始那天,就一直有极少数农民不顾国家政策将逝者偷埋土葬。对于群众偷埋土葬的处理,开始多数乡镇态度比较坚决,一旦被发现或者有人举报,查处也比较及时,到2008年底,全市共强制起尸火化60余起,打击二次装棺行为23起。但从2006年开始,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始有管理弱化的趋势,特别是一些乡镇开始对此不够重视,敷衍了事,行动比较缓慢,有两种倾向出现:一是“以罚代烧”。即极少数村干部,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利用一部分农村群众不愿意火化的心理,私下向丧户收取钱财,丧户交钱后便可偷偷地进行土葬。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助长了花钱买土葬的不正之风,虽是极少数,但影响极为恶劣。二是个别地方执法不公,处理违法事件不一视同仁。处理偷埋土葬态度不端正,对普通群众态度强硬,严格执法,对有钱的和有一定背景的人或近亲属迁就照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现象造成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意见很大。
3、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滞后、乱埋乱葬的问题。到2007年,全市村级公墓还有近三分之一没有建设或没有建成,而且建成的公墓真正使用的不多,管理完善的几乎没有,群众对公墓和骨灰堂认同感不高,使用率低下。在殡葬改革集中推进风头过后,乱埋乱葬的现象重新出现,加上该地区农村有大量的山区丘陵地带,部分农村居民开始在自家的自留地建坟筑墓,有的甚至毁田建墓,一方面平坟推碑成绩显著,另一方面坟头重新堆砌,重树墓碑,田间地头、荒山林地和道路两侧山坡坟墓又有出现,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违背了殡葬改革的初衷,对殡葬改革工作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4、二次装棺、大操大办的问题。受“入土为安”丧葬理念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将逝者的遗体送殡仪馆火化后,再运回装入棺材,也有的把骨灰简单包装一下直接装棺下葬,并按照传统习惯出殡,搭灵棚、请响器、宴请宾朋,大操大办。二次装棺在殡葬改革初期,政府部门将其与违规土葬视为同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但到2006年以后,县乡政府都把火化作为殡葬的核心和底线,对其它重新采取传统丧葬的行为,只要是不过火都采取放任态度,火化基本成为了传统殡葬的增加环节,到目前,全市的二次装棺普遍存在,传统殡葬习惯的恢复势头正在向更多的角落蔓延。
5、殡葬改革推进出现停滞。殡葬改革集中推进时间在2004年下半年到2005年,期间,殡葬改革作为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重视,管理积极,各个环节工作都能够齐头并进,保持平稳的推进和改善,等到殡葬改革大筒基本确立之后,政府就把殡葬改革作为日常工作开展,不再受到特别的关注。 2007年以后,G市的殡葬改革问题不断出现,旧的殡葬习俗死灰复燃,这项工作应该受到重视,狠抓落实和改进的时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没有真正重视殡改工作,对殡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是听之任之,没有作深入研究和主动解决,在殡改政策落实上存在应付和走过场现象,政府的工作和措施也没有改进和完善,殡葬改革的推进基本停滞不前,并有加剧恶化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