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公所的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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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9-26 17:23:55 点击数:
上海是个移民城市,地处沿海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历经明清两代逐渐成为了江南地区的商业中心,各地的商人均来此贸易。来自不同地区的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也为了联络感情,在上海建立了许多旅沪同乡会馆。上海开埠之前为16所,1911年前为59所,民国建立后成立的为20所。主要分布在上海县城厢内外、十六铺、大小东门、洋行街、咸瓜弄、棋盘街、董家渡、斜桥以及城煌庙一带。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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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叶落归根”的观念,这些在外闯荡的人们希望在死去之后可以回到家乡,葬入祖坟。因此这些会馆公所为了让同乡人能够死后无忧,还同时承担着将灵枢运回故里的重要使命,也可以说是重要业务。比较著名的四明公所就明确了公所建立的目的是“以为生而聚会,残而殡敛”②,在四明公所章程中第一章第一条也指出公所“以建丙舍,置义家,归旅梓,设医院等诸善举”③为宗旨。
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身后之事非常地重视,像迁葬、入坟这种重要的环节自然需要选择一个良辰吉日来进行。再加上回乡路途遥远,需要时间准备,于是那些还未到良辰的灵枢,只能暂时寄放在会馆公所内,丙舍(也有称作殡舍)就是在会馆公所中暂时安放灵枢的场所。对于无力运枢回乡的人,就只好安葬在会馆公所设立的义家。四明公所就在上海县北郊25保4图,买得30多亩地,建场寄枢。1798年丙舍建成,空地为业葬处。“丙舍既成分东西序,男女有别为祀事所,岁时以安旅魄秩然有序始之基矣”。④
又如由徽商建立的徽宁会馆最初的目的也是为了帮助同乡扶枢返籍。据《上海徽宁思恭堂缘起碑》所记载:徽州地区来沪经商者:“童而出,或白首而不返,或中岁萎折,硷无资,殡无所,或无以归葬,暴露于野。盖仁人君子所为伤心,而况同乡井者乎!”⑤档案中对于会馆公所殡葬功能的记叙比比皆是,例如浙绍公所永锡堂情况简介:“创始清道光年间,旧绍属七县旅沪同乡之间人与社会所信仰者联络乡情寄詹旅枢谋棺,属七县旅沪人民之福利。助硷、赊材、寄枢、运葬、义务小学,恤赘,临时救济等”①为业务,工作对象为使一般贫苦人民得到帮助和救济。格局构成包括安灵会、盘枢会、思安会、义务硷厅、经济硷厅礼枢车尸、进堂捐等。洞庭东山会馆的宗旨则为:“以同乡来沪者日众,贫病交煎、死亡相属乃发起组织以福利救济为宗旨”。②
可见,各公所会馆的设立与在上海的外乡人的殡葬需求密不可分。各公所会馆几乎都设立丙舍或辟地建义家。丙舍和义家是传统同乡组织的事务中的重要一环,因为设立丙舍、开辟义家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是无法凭借一己之力做到的。也正因为如此,寄枢、运枢等殡葬需求催生了大量同乡组织的殡葬事务。
这些会馆公所对于灵枢存放的各种细节都有着明确的要求,如不符合规定进堂安放会被施以相应的处罚。以徽宁会馆为例,根据相关规条可以将寄枢业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进堂:丧家将棺木送到会馆,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堂,进堂时需要缴纳进堂费。“棺枢到堂验明来票,棺上姓名、号数合符,方可进堂,如无来票或注即埋之棺,一概不准进堂,倘有私将别郡棺木蒙混冒保进堂者,查出后,除先责成保人领出,并公同议罚。”③
2.安置:符合进堂条件的棺木还需要进行分类和编号以便于管理。“棺木报进堂中,分别男女孩棺,安置明白,即用白粉笔填明号数。嗣后清明中元十月朝三节,司年者上下环轮到堂,对簿核明,用漆笔填明原号,以免日久差误,慎忽贻忽。,,④
3.出堂:丧家妥善安排好移棺、落葬事宜后便来会馆领取亲人棺木,这称为出堂,出堂时也需要缴纳出堂费。“凡出堂棺木,各自持票到堂,领者务要自认明白,而司事者城乡远隔,不能照料,恐有差误,为患不小。”、“棺木硷抬进,向己享县在案,于薛家洪、董家渡、路家洪及本码头上下,统归本堂自拨堂夫值办,该地段脚夫不得阻挡,如违享究。”
4.埋棺:有一些棺木过薄容易腐烂会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所以会馆对棺木的规格也有要求。“凡遇薄板四块及松板棺,随到随埋,不准进堂,以防损坏,情留停者,将值堂之人从重处罚。”@再加上有一些丧家无力取回,会馆就需要专辟义家用来埋葬这些棺木。对于义家的管理会馆也是不敢放松“分别男女孩棺,各家挨次排葬。每具给石灰一担,按号标立亡人石签,按年挨定干支年号,有起回者所余空处挨次补埋注册,以便日后核对,毋得因便混乱,亦不得自择风水,紊乱公举。”①
另外,为了避免积枢过多,会馆还有对寄枢停留时间的作出要求,“大棺进堂,久停不葬,本干例禁,向例三年为期,因念远隔千里,原籍关信为难,勉议六年为期。小棺一过期不领者,照议掩埋,不准叨情暂留,亦不得浮詹家地,以背严例。”1881年旅沪江宁七邑商绅于邑之西北郊购地一方,至1882年建殡房二十间,并于殡房旁建厅事院。1880年富商涂子巢等人集资建立江宁七邑公所,购置县城北门外新闸土地六亩,建寄枢丙舍,同时置地三十亩作为公葬之地。该公所规定,公所丙舍之棺枢最多寄存两年,期满由寄枢之家属起运回籍,如期满无人领回,则由公所代为起运,安葬与公所在南京东南乡的义家。每年春秋两季是公所运枢之期。
除徽宁会馆外,其他一些从事寄枢业务的会馆公所的规定也大体相同。大部分会馆只接受本籍旅人的棺木,但也有例外,如海昌公所就因为有大量客籍棺木请求寄放,为了不拂来意后来开放“贞”字号统房给客籍寄放灵枢,但“一年为满,不续转票”、“(客籍)每年收寄费洋四元,另收堂规钱四百文。本籍悉照旧章,不取寄费焉。”②在灵枢的安置方面,山东公所不仅要分男女,并将号码或姓名写在棺木上,按照顺序排列整齐,更对女性的棺木做出特殊的要求:“然妇女之棺,仅以某氏某姑等标名,日久号码模糊殊易混杂,须于己嫁者书明某人之妻某氏,未嫁者书明某人之女某姑,庶几较为详确,无疑似混同之患。”③可见,为了便于管理,各家会馆公所也是不断积累着经验。同时对于经济上有困难的同乡,各公所也有不同的优待方式。如山东公所:“进出之枢实系无力纳费者,由值年值月之家查明的确,准其免交,以示体恤。”四明公所:“凡后人之无力领枢者,得报明原籍住址,代运到埠,其自运者,得领资助洋二元,著为例。”④对于停枢的时间各个会馆公所规定不一,山东公所:“停枢不葬本干例禁,兹议限以二年,多至三年,催属盘葬,过期则枢属无力领取者,即代为安葬义地,管理人均不得叨情暂留,以致奎塞,亦不得浮詹义地,以背公例。”洞庭湖东山会馆:“凡我乡帮寄停之枢,不能久延,今奉宪谕概以一年为期,倘逾限不至堂领取者,本堂即于清明、冬至两节前一日安葬公地,立碑为记。”
丙舍只提供暂时的寄枢,到了吉日吉时能否顺利地“回家”就要依靠运枢了。彼时转运棺木大部分走水路,各家会馆公所都有自家的船队负责护送,对于家境贫寒的乡人各公所也都会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考虑到冬至和清明的节日需求,大部分运枢大多集中春季和秋季。运枢归葬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运枢者必须得到海关或政府有关部门准许运输的许可,在运送路途中要保证运送的安全,送达家乡之后还要通知亲属前来领取,涉及环节关卡非常多,因此各公所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如广肇公所的尤为严密:“公所规定每五年举行一次积枢大运。大运前一年冬季由广肇山庄将准备运回的棺枢先停放一处,己安葬的棺枢由捡骨人开始捡骨入瓮。起运前,山庄派人将先友姓名、籍贯、棺枢编号、编制详细名册,印成传单,分寄广东爱育善堂、香港东华医院、澳门镜湖医院,由三家慈善团体转发各县各乡,通知家属领回棺枢或骸骨。然后取具保结,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社学,转报三家慈善医院,汇总后寄交广肇公所。”①
会馆公所满足了同乡的丧家们的寄枢、临时埋葬、运枢需求。上海作为一个移民城市,外来人口占有大部分,因此可以说在老上海,会馆公所撑起了上海地区殡葬业的半边天。且在会馆公所的组织下,有了较为清楚明晰的殡葬事务相关规章,较之红白杠与贵器店来说更加规范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