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以来,河南省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稳步推行下,逐步进入到健康发展的轨道。全省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新建殡仪馆62个。火化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02年全省火化率达到37%,比1999年增加29个百分点;2009年上半年全省火化率为50.4%,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9.1个百分点。目前,在全省广大农村全面推行殡葬改革的条件己经具备,时机己经成熟,只要宣传发动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农村的殡葬改革就会不断得到深化,进而不断促进农村的两个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殡葬改革的目的是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其核心是禁绝乱埋滥葬,改革愚昧落后的丧葬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二条)。《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必须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三条)。从这些法律规定而可以看出,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葬法改革,二是葬礼改革。前者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土地资源;后者是为了革除传统习俗中的丧葬陋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河南省自1999年7月30日出台了《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标志着农村殡葬改革开始逐步在全省推行,河南省各地市相继出台殡葬改革通知和要求,落实省政府要求5年内在全省普及火葬,明确划定本市火葬区域,所有死亡人口,除国家法律规定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行火葬。但是,从十多年的殡葬改革实践来看,并没有达到最初的改革设计。普遍存在的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既没有节约土地,也没有改变传统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