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民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中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它却不能自发养成、自觉产生,推进绿色殡葬新模式,通过公民自觉的生态化行为是生态公民的养成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式。

强化公民的绿色殡葬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秉持生态意识,才能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评价能力。科学技术“在大自然面前它终究有着不可逾越的局限”,而绿色殡葬就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和传播生态意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前提’。绿色殡葬倡导占地少或不占地,在采用花坛葬、江葬、海葬、植树葬等方式可以大大减少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绿色殡葬提倡环保,清洁实施殡葬服务和相关的生产,减低并控制污染排放。绿色殡葬不占用土地,不释放污染物,无能源消耗,美化环境,形成了生物链之间的自然消解与生态平衡。人类的“殡葬文化”是回归大自然的一种特别的实质性存在形式,以回归自然的方式把已经逝去的生命转化为其他生命的养料。绿色殡葬的开发过程充分阐释了可持续发展中的内涵,绿色殡葬方式采取的是一种优化环境式的殡葬方式,以造福于生者,并且以一种独特的殡葬方式来展现死者的美,以实现绿色殡葬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强化公民的绿色殡葬意识必然是生态公民养成的基本途径。通过“绿色殡葬”对公民进行生态教育,激发他们参与生态建设的热情,这是生态公民养成的基础性途径。
引导公民推行绿色殡葬新模式
仅有生态意识还不能成为生态公民,尤为关键的是参与生态实践。公民的生态实践,不仅包括个人生活生态实践(如节约水电),也包括社会生活生态实践(如参与绿色殡葬实践),这也是生态公民养成的基本方式。从当前的状况来看,我国公民生态实践参与度较低。因此,必须加快完善绿色殡葬制度体系建设。首先,需要政府全方位整体化设计绿色殡葬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绿色殡葬立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民政领域的改革,切实改变政府在绿色殡葬行业管理中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加强政府对绿色殡葬的科学规划、合理调控功能,强化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职责。其次,政府要积极培育发展绿色殡葬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行业的自律机制,及时改革绿色殡葬服务市场的准入制度,推行绿色殡葬服务合同化,以保护绿色殡葬服务行业和消费者双方的权益。进一步加强绿色殡葬的执法,促进绿色殡葬市场经营的规范管理。在全行业逐步实行绿色殡葬执业资格制度,尽快制订绿色殡葬的行业标准和各种操作规范,将绿色殡葬业的发展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再次,加强绿色殡葬制度完善的同时要积极发挥绿色NGO组织的优势,充分发挥它们在绿色殡葬中的教育、参与和调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励公众参与绿色殡葬。绿色NGO组织要培育“尊重生命、提倡生态、传扬文化”的绿色殡葬文化观,可以依托“草根媒体”灵活多样的载体向青年传播生态观念,大力宣传绿色的殡葬方式,鼓励倡导以深埋、撒散骨灰于自然大地,如花坛葬、植树葬等等,让骨灰回归大地,让生命融入自然。
总之,我们应该以客观、科学、辩证的方法对待“绿色殡葬”新模式,从公民的口常生活领域培育公民的生态理念,倡导生态生活实践,以成功推进生态公民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