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殡葬市场联合执法难问题,与省工商、质监、物价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起殡葬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监管。针对生态葬吸引力不强问题,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

针对“放管服”改革推进难问题,修汀《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出具死亡证明等工作;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权下放市、县;明确提出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减免,逐步向全体城乡居民扩展。针对无名尸处理难问题,与公安部门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处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工作的通知》,明确处理方式。针对解决骨灰寄存管理难问题,与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共同研究,统一印制了《骨灰盒寄存合同文本》,提供了规范依据。针对殡葬服务单位收取停车费问题,与物价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停车收费的通知》,每年减轻群众负担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