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高消费背景是与整个社会的高消费现象保持着动态的一致。高消费是相对于低消费而言的,本质是指消费水平超出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可以承受的界限,具体就是指超过了人们购买力的消费。

高消费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国人在海外购物的高消费已经引起全球的刮目相看,国外的许多消费业己将中国人看成摇钱树。如法国最大的“人头马”市场在中国;在出境游中,经济实力比日本人低得多,但在消费水平上却比日本人阔绰得多。据澳大利亚旅游部门统计,中国游客,人均在澳洲的旅游消费是2200美元,日本人仅仅712美元(只相当于中国人的三分之一)。安永会计-事务所(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预计,再过10年,中国奢侈品消费将超过美国而位于世界第二。
受高消费热的影响,殡葬高消费也随之日渐抬头。殡葬一词。可分解成“殡”与“葬”两个名词,故高消费也就表现在“殡”与“葬”两个方面。“殡”是指出殡及其之前的一切行为,如设灵堂、请道士、请吹鼓手、扎纸人、守灵,也包括做棺材、请风水先生看墓地、买墓地等。在这方面,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往往实行大操大办,因为遗体停放时间相当长、过程相当繁琐,自然也就带来了高昂消费的产生。“葬”是指出殡、下葬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如燃放鞭炮、众人披麻戴孝、繁琐的跪拜礼仪、将逝者送入坟墓(入土为安)、每年在节假日的祭拜。一方面,在下葬的仪式及涉及到“葬”的过程中,存在着大肆铺张浪费再现;在另方面,还有一部分人顽固地坚持土葬,即使火化后下葬的墓地面积也越修越大、装修越来越豪华,也存在着极大地浪费现象。
我国的高消费热,根源应首推经济政策的调整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土豪”多了起来。纵观全局,大概有5类人实现了“先富”。第一种,由高质量、高数量的劳动取得。第二种,由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取得。第三种,因经济体制不完善从中渔利取得。第四种,从国家的优惠政策中取得。第五种,违法违纪,牟取暴利取得。这部分“先富”起来人的消费加上饱受社会垢病的公款吃喝,为我国的高消费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国的高消费热来势凶猛,但缺乏真正的经济根基。我国成熟的中产阶级还未真正形成,依然缺乏社会性的高消费的经济基础。我国的穷人毕竟是多数,富人是少数。我国的高消费大多表现为一种跟风、从众、炫耀与模仿,放多人的消费都存在着“打肿脸充胖子”。“新富”阶层的出现及其在众人面前的炫耀,“后富”、及“未富”阶层们感觉在面子上难堪、难受,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也不得不为了面子而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