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村绿色殡葬改革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年一2017年全面推行遗体火化阶段,从2005年5月30日零点起,福清市24个镇街(城头镇的吉兆岛、江阴镇的小麦岛、沙埔镇的目屿岛等三个岛屿因殡仪车不能通达暂时除外),均划定为火葬区。遗体火化政策实行17年来,目前为止基本达到100%的火化率,实现从源头上减少殡葬占地的成效。为推动遗体火化政策的落地,福清市建有福清市殡仪馆1个、市级经营性公墓1处、镇级公益性公墓3处、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公墓24处、镇、村骨灰楼堂132个、宗教场所骨灰寄存处3处等共164处殡葬服务设施。

福清市农村绿色殡葬改革第二阶段是从2017年至今,为深化绿色殡葬改革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殡葬用地日益紧张,2017年起福清市本着正确处理好殡葬改革、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三者之间关系的原则,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出发,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积极探索,大力推动绿色殡葬改革,结合福州市提出的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创新性提出了切合福清市实际的节地生态葬法一一生命公园,实现骨灰安葬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存。
此轮福清市的绿色殡葬改革在整个福州市范围内引起广大反响,特别是福清市率先提出的“生命公园”这种节地绿色生态殡葬理念被广大媒体宣传报道。为进一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福清市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多措并举,在管理机制、宣传引导和惠民殡葬制度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