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殡葬改革不论是出于政绩考虑还是公共利益目的,该项政策最终得以在全市推行。最终政府和民众双方都进行了适当妥协:政府实现了全市火化率的迅速提高,《安徽省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2016安庆市遗体火化率由13%上升到98%以上;民众则实现了逝者火化后仍然装棺土葬,全省骨灰格位葬、草葬、树葬、江葬等节地生态葬仅有15%,实行骨灰棺葬则仍然占有很高比例。

农村殡葬改革表面取得一定进展,实则是“有火化率而无火葬”,在安庆殡葬改革三年后的多数农村,“骨灰棺葬”依然盛行。绝大部分居丧家庭将逝者遗体运往县城火化场进行火化,再运回家乡装棺,依照传统丧葬仪式进行祭奠,最后入土安葬并留坟立碑,即“先火化再土葬”。根据《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此次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是加大殡葬执法纠查力度、杜绝火化区内的土葬现象。然而“骨灰棺葬”非但没有实现杜绝土葬以节约土地的目的,反而劳民伤财,成了一项累民工程。就殡葬执法而言,据调查,在“砸棺运动”实施过程中,作为主要执行者的基层政府官员面临双重身份困境:作为政策执行者因殡葬改革任务带来的行政压力和作为乡民其难以回避的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人情压力,他们在权衡“情与理”之后往往采取折中办法,即锯开棺木但又不不使其完全被毁损,稍加修补又能使用。因此,就安庆殡葬改革而言,农村的土葬习俗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依然是保留坟头,且坟地面积并未减小,殡葬改革明显偏离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