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也就是说,我国殡葬改革多年来推行火葬的初衷包括经济上节俭办丧事,减少群众丧葬负担,改变隆丧厚葬观念,节约丧葬成本;文化上,破除迷信,革除陋习,反对封建糟粕;生态方面是节约资源,保护有限的耕地。总的看,废除土葬、实行火葬成为中国殡葬制度改革的方向。

贵州喀斯特地区历史上存在各种形式的悬棺葬、岩墓、岩腔葬、石棺葬和岩洞葬等,特别是至今在平坝县齐伯镇桃花村的歪梳苗和荔波县瑶麓乡的青瑶仍流行洞葬以及晴隆县光照镇新益村金竹幽李姓歪梳苗至今仍在行石棺葬。平坝齐伯镇棺材洞,洞中存放的棺木567具,其年代开始于唐、宋,历明、清,迄今仍在使用。平坝桃花村棺材洞2013年列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荔波瑶麓乡的青瑶洞葬现为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包括燃角葬洞、几远葬洞、去空葬洞、燃高葬洞、铜鼓坳葬洞和燃鸡葬洞等6处葬洞,分别为上韦、覃家、欧家、打里、卢家等家族所有,均在村寨周围2公里范围内。晴隆县光照镇新益村金竹幽石棺墓,在晴隆县苗族聚居地区仅李姓使用,晴隆县境内金竹幽、小寨、豹子山、巫戛、黄井等地李姓苗族仍袭用。2009年晴隆县文物普查登录了光照镇新益村金竹幽李姓歪梳苗50座石棺墓,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这些墓葬形制是对喀斯特环境的适应方式,具有生态价值。殡葬改革本身是针对汉族传统土葬的弊端而提出的,这些具有生态价值的崖葬或石棺葬如在殡葬改革中也被废除而强制推行火葬,就会在文化、经济和生态等方面出现与殡葬改革的初衷相背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