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体现出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实质性变化。沈阳市城市公墓管理也从2013年开始迈向城市公墓治理的阶段,民政部门开始注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主体的作用,希望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城市公墓诸多事务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民政部提出要“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各级民政行政机关要逐步与经营性城市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脱钩”,“今后,民政行政机关不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城市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的建设经营”。这些政策明确了我国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对沈阳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城市公墓管理的角色定位也带来了全新诊释,必须通过以政府为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方式对沈阳市城市公墓进行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