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对当前热点典型殡葬改革事件的反思为基础对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建设性意见。这些学者大多主张把殡葬改革作为检验基层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作为公共决策工程,社会治理过程牵涉多方利益,处置不当,将会引发利益冲突,带来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如刘文虎以安徽省安庆市发生的多名老人在火葬实行日前自尽的殡葬事件为研究依据,认为“安庆市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暴露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的问题,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尤为重要。又如刘中起以河南周口强制平坟事件和安庆百名老人殡葬日自杀事件为参考,深入分析了“河南、安徽之所以发生2起恶劣殡葬改革事件,并不是当地民众对殡葬改革的完全拒绝,而是对火化之后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配给质量十分担心,并从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利益约束机制、构建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中公共决策利益整合机制的思考”。
二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出发点探讨农村殡葬改革与公共服务管理问题。这些学者大多主张社会各方力量在推动殡葬改革治理中应当深入贯彻人权、民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等政治文明理念,稳妥协调各方关系,达到各方利益均衡。如陈伟认为“殡葬改革要力行民主、自由、平等、宪政等人类普世的政治价值。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只手要抓好政府职能的准确找到位置和理性转变,另一只手要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最终通过提供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营造优良的法治、市场及社会环境,让公众切实体验到高质量的殡葬服务”。杜李胜把海口市人性化治理“城中坟”做法为启发,主张“加强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和现代文明丧葬理念,积极倡导和推进人性化的殡葬环境,从而使崇尚现代文明的丧葬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