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地景”的概念是在地理学与文化学的交叉融合中所产生的。其中,文化作为主体,地景作为客体。文化的产生源于人类的一切造物活动,这其中包括了人类因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所对地景的改造行为。因此,所有留下人类足迹或经人类改造的地景都可称为“文化地景”。墓园是人类用于埋葬逝者、追思祭祖的精神圣地。它源于长期的人化行为,是在整个人类文明史发展的进程中,物化与意识化相结合的产物。

伴随着殡葬文化的出现与发展以及受到其它文化的影响(传统风水文化、宗教文化),它的内容与形式也在历史的各个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状态。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墓园便是文化长期作用于自然地景所最终呈现出的“文化地景”。因此,墓园的设计理应归属于“文化地景”的研究范畴。于此同时,“文化地景”以其特定的文化内涵与景观风貌体现出特有的文化价值与景观价值。其中,部分珍贵的“文化地景”己被冠上了文化遗产的称号,国际上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进行认定与保护,最具权威的当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联合国在2002年文化遗产的大会宣言中,明确将“文化地景”纳入到“文化遗产”的分类之中。其中,瑞典的斯考西斯希尔科高登森林公墓便于199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之中。可以见得,墓园也是具有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特质的。
其次,我国现代墓园的设计与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在这个时期,其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满足城市的墓葬需求。因此,对现代墓园的“文化性建构”与“生态性设计”的关注度还不够。所以,我国现代墓园的设计与发展在“文化性建构”与“生态性设计”上是存有诸多问题的。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高速发展,这些问题也都突显出来,成为我国现代墓园设计所需函待解决的问题。而将“文化地景”的概念引入到现代墓园的设计研究中,正是出于对以上相关问题的回应,其着重从“文化”与“地景”的层面来探讨我国现代墓园的“文化性建构”与“生态性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这一点恰好能为我国现代墓园的设计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思路。
伴随着我国对“文化”、“生态”等问题的高度重视,“文化”与“生态”的议题早己上升到国家的战略高度,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以及对自然生态的维护己成为当下的时代任务。因此,对墓园“文化性建构”与“生态性设计”的相关探讨与研究显得尤为重要,而“文化地景”引入到现代墓园的设计研究也正切合时代发展的需求。
综上所述,无论是基于现代墓园设计研究的发展趋势与需求,还是响应国家出台的政策与发展要求,将“文化地景”引入到现代墓园的设计研究中都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