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是政府的职能,在目前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殡葬服务又具有商业交换的特性,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行业,殡葬用品属于特殊的商品,所以,我们提倡的殡葬行业市场化应该是有控制的市场化。首先推行火化,倡导厚养薄葬,破除陈规旧俗,在一定程度讲都是政府行为,而不是所有群众现阶段的主观愿望和要求。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陈旧愚昧的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企业行为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殡葬事业推向市场化的前提是要服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的职责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推向市场的。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每个地区的殡仪馆负责人为国家公务员也是这个道理。其次殡葬设施用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的局限性很大,许多用品甚至没有重复使用性,如一个服务对象只举行一次遗体告别仪式,火化一次,使用一只骨灰盒。同时一个地区死亡率也是相对稳定的,如没有发生天灾人祸等非第六部分理论研究923正常因素,殡葬市场仅限于有限空间。

所以,殡葬行业市场化,不应该任凭市场调节和随行就市。殡葬行业市场化主要是服务领域的社会化,面对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用户要求,尽可能开辟更多的服务项目,扩大服务层次,引进市场机制,通过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提高服务水平,在此意义上讲,殡葬行业的市场化应该把握四个要素:第一,服务项目的开拓要个方位、多层次。时代不同了,丧葬服务不能仅停留在传统的项目上。过去丧葬祭祀使用香、烛、纸等传统的商品,现在许多人使用鲜花、网络寄托哀思,简朴、文明、方便。诸如此类,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一些道理去拓展服务项目。当然同时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抵制丧事大操大办。第二,除少数项目仍然山政府限价外,丧葬服务用品要在品种齐全、价位高中低齐全、井明码标价的前提下,按商品交换原则随行就市,自愿选择交易。第三,适当照顾社会弱势群体困难,服务政策适当向这类群体倾斜,以服务和管理为杠杆,完善、健全殡葬市场。第四,把殡葬事业转化为产业,用企业化的要求来处理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物资管理、设备更新等问题,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多劳多得、有奖有罚的良性机制,既讲究社会效益,减少政府投人,又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殡葬职工的积极性。三、把握机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殡葬行业市场化从现阶段看,殡葬全面走向市场的时机尚未成熟,行政管理的手段不应削弱。殡葬服务管理机制、运行模式等方面还不适应参与市场竞争。特别是在体制方面,全国各地的殡葬服务单位基本都属于事业单位,依附政府部门,依赖性强。现行的服务手段、内容、方式、质量也不适应市场的竞争,殡葬事业市场化的运行尚无成功经验,哪部分要强化管理,哪部分允许放开,放开部分如何导向市场,应循序渐进,逐步探讨和实践。但是,殡葬事业的市场化毕竟是历史潮流,适度放开只是时间迟早问题。民政部门要正视现实,适应形势,巩固阵地,挖掘空间,在放开之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争取主动权。对此,当前主要做好四篇文章:其一,进一步加强殡葬队伍建设,加大形势任务的宣传,转变思想观念,不要再抱天下无分店、民政独家统揽市场的乐观态度,树立与狼共舞的思想观念,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上下左右团结一心,人人以主人翁的精神和行动,主动迎接挑战。其二,有目的、有顺序地进行殡葬事业的改制试点,从根本上解决机制问题。殡仪馆要结合改制变事业单位为企业单位,通过明晰产权,达到政企分开,以企业行为运作殡葬服务,使殡仪馆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殡葬管理要同殡葬服务分离,单独行使各自职能。价格上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逐步放开,做到国家控制和市场调相结合。以县(市)为单位建立殡葬服务公司,按责、权、利相对应、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赏罚分明的责任制。制订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的管理不失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兼顾。其三,抓住机遇,稳住阵地,营造服务市场。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尽快建立起上下左右联网,服务网络伸向四面八方的殡葬服务体系。市场竞争主要是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和服务环境的竟争,在妥善解决了价格、质量、服务三个要素后,老百姓认同了,群众方便了,放开何妨,竞争何惧。其四,进一步创造竞争的内外环境。主动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任何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力度不减,尤其是在体制转换时,采用国资控股方式还是民间资金介人买断资产方式,要慎重把握。一定要做到民政部门主管殡葬行业不能变,厉行火化、深化殡葬改革力度不能减,国家对殡葬行业的优惠政策不能变。
总之,我国殡葬业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但如何走向市场,如何才能增强我国殡葬行业的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论证、仔细调研,既不能固步自封、盲目自大,也不能不顾我国实际,特别是殡葬行业的特殊性,而要积极稳妥,并与我国实际相结合,走一条适合我国殡葬业发展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