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殡葬设施公共财政政策。建立殡葬公共设施财政投人机制,出台火化设施燃油补贴政策。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需要,探索能够保障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开支来源的办法,加大财政对农村殡葬基础设施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农村殡葬设施的公益属性,解决火葬给农村群众带来的经济压力。

2.建立殡葬设施公益补偿政策。针对殡葬公共设施规划、建造、运营中的邻避现象问题,采用参与式决策,根据居民经济生活受影响的程度予以补偿,建立对邻近殡葬设施的居民的补偿制度,消除邻近居民和公众在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上的差异,矫正外部不经济。
3.实施殡葬设施运营管理人才政策。改善殡葬从业者的工作条件,加强从业人员与社会的交流,破除对殡葬从业者的歧视、偏见、排斥,营造理解、尊重殡葬从业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其职业荣誉感与行业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