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殡葬行业兼具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的复合特征,行业自律机制和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存在权能交叉,规范该行业的经营行为和定价标准划定等需要多方共同协作,推进多元治理。”北京四中院法官说。

法官认为,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应明确有关收费政策,强化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和违法处罚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对殡葬行业乱收费、收费高问题进行引导。对基础殡葬服务,如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领域强化其公益属性,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各项收费。
医院等委托主体也应加强对太平间承包单位的监管约束,扩大其外包提供各种殡葬服务接受监督的范围,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签订责任书、对违约机构及时解约等方式承担起相应责任。
殡葬行业协会应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明确行业收费标准,凡涉及收费项目的,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服务条款和须知,也可通过定期举办殡葬服务机构服务评比等方式促进行业自律,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行业协会还可派专人到殡仪馆提供咨询服务并设置意见箱,为消费者说明殡葬仪式流程和价格,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官提醒,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事先签订书面合同、提前问询价格、查询殡葬服务者经营资质等方式,积极规避殡葬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在后期参与监督,摈除“自认倒霉”的心理,在受到欺诈、强迫消费时注意收集、留存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消费者还应树立‘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践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节俭殡葬,铲除‘天价殡葬费’的生存土壤。”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