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将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纳入基本民生需求保障范围,通过纳入规划统筹推进、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等举措,持续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016年以来,国家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加强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老旧殡仪馆改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同时,民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出台俨十四五”推进火葬区殡仪馆补空白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火葬区的249个县级殡仪馆“空白点”建设。到“十四五”末,推动实现全国基本殡葬服务设施所有县市全覆盖目标,为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51.5亿元补助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等建设项目和火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民政部本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出近7.7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参照中西部地区政策的东部省份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近年来,各地也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近年来,随着各地不断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全国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国共有殡仪馆2100多个、殡仪服务站1300多个、公益性公墓(含农村公益性墓地)71000多个、经营性公墓2400多个、公益性骨灰堂14000多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公益属性为导向,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和经营行为,推动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