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市内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这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尚属首个。

按照规定,凡户籍在我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的城乡居(村)民;驻石部队现役军人;驻石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学生;驻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打工人员。以上人员在石家庄市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均享受免费范围内的惠民殡葬政策。其中包括:每具遗体火化免收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对市区烈士遗属、省级以上劳模、低保户、百岁老人,在免收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市财政每人再增加500元补助用于骨灰存放及购置骨灰盒。其中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630元,包括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10元(本市行政区域内);平板式火化炉遗体火化费270元;普通遗体冷藏柜三天遗体存放费用150元(殡仪馆或所属医院太平间)。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过程中,自运遗体或选用其他殡仪服务项目,超出免费范围的,费用自理。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活动。接运遗体工作由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辆负责运送。凡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丧属或单位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由殡仪馆办理免费手续,由市财政按每火化一具遗体630元标准拨付。
据了解,石家庄市城市人口自然死亡率为千分之六,按此计算,全市年均死亡人口约1.2万人,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后,市财政将年支付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756万元,加上特殊人群骨灰存放及购置骨灰盒的补贴160万元,市财政用于此项惠民政策的开支共916万元。
市民政局表示,将认真做好免除市民基本殡葬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抓好升级改造,切实改善群众治丧环境和条件,确保各项服务标准不降低,实现惠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