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火化率高达99%以上,但这并不代表日本没有注意到火葬的环境问题,其火葬的科技水平是很高的,其遗体防腐技术、火化设备、殡仪车的环保标准都高居世界领先地位。日本从1975年就陆续在全国统一采用了一套名为“东博GCB13801-92”的燃油式环保型火化设备,这种设备由日本科研人员耗费十几年心血才研制出来,该火化机利用完全燃烧引射排烟的方式来达到环保规定的要求。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又采用了燃气式火化设备,这种设备燃烧更加充分,能源消耗更节省,处理一具遗体只消耗7升燃气,非常节能。该设备采用三次循环式燃烧,通过喷气枪使燃气形成雾化状态,火化时间减少到30分钟,在整个过程中辅以鼓风机、抽风机等设备,排放的烟尘是无黑烟、无异味且符合环保指标的极微量的无色无味气体。而且该种火化机采用自动化的操作方式,通过电脑触摸屏对火化全过程进行监控。以科技为保障的口本火葬设备有效保证了对环境的保护和对能源的节约。与之相比,我国的火化设备就比较落后了。我国市场化程度比较低,存在垄断经营的现象,因此我国大规模进行火化设备更新的操作难度比较大,进展比较缓慢。这需要我们改变目前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打破行政垄断,实现殡葬行业的市场化、科技化和环保化。但是另一方面,单纯依靠更新设备并不能解决火葬后二次葬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传统的土葬和火葬确实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改革殡葬方式势在必行。探索环保型的殡葬方式,改变二次葬现象,一方面需要我们充分考虑公众的心理接受能力,尊重民间“入土为安”的社会习俗;另一方面还要加快殡葬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在竞争中促进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从而实现依靠科技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笔者认为以下几种殡葬方式是可行的,值得在立法中引入。(1)树葬。具体葬式是骨灰深埋树下,助树生长,只作标记,不留坟头,不立墓碑,不占土地,简化葬式葬仪,节约资源,勤俭办丧。范英多年来悉心关注殡葬改革,在比较了土埋、海葬、骨灰寄放、树葬等多种形式后,他认为树葬最具优点。各地的荒山荒坡都能作为树葬的场所。在每一死者的骨灰上植一棵树,骨灰做树的肥料,在树上挂死者的纪念牌,而树就成为亲属对亡者寄托哀思的对象。随着树的逐渐长高,亲属会从中得到极大的安慰。植树具有永久性,可以永远保留不砍伐,是对环境保护的推动。人们在纪念日或风俗日都可以前来拜渴。树葬对地区人文景观也有利,远远望去,山林郁郁葱葱,不会造成景观的破坏,应当大力予以倡导。(2)草坪葬。是指在骨灰盒埋入地的地上植草的殡葬方式。草葬方式是将火化后的骨灰埋入地下,地上不围墓地,不垒坟头,只在稍高出地面平放的碑文四周植草的殡葬方式。(3)海葬一一将骨灰缓缓撒进大海,用花瓣寄托自己的哀思,既不占用土地、又有利于环保,海葬现在日益为人们接受。(4)利生葬。利用保护土地、整理土地的方法,事先把可以安置骨灰或遗体的利生(雷峰)石加固河堤、山坡,防洪,修田造地,在修成的梯田里植树种果。等到需要安置骨灰或遗体时,既可以把封洞石打开,安置遗体或骨灰。利用这种方法安置骨灰或遗体,既可以做到防止水土流失,又可以集中民间资金防洪防涝,进行小流域治理。这种方法科学、文明、节约土地、节约成本,不起坟、不立碑、规范统一、整洁美观,环保节能。
环保殡葬方式的推行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在新的殡葬立法中,应当改变火葬作为单一方式加以提倡的做法,考虑纳入环保型殡葬方式。实际上在各省的法规规章中,已经明确了对树葬等环保型殡葬方式的支持,如《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提倡采用播撒、深埋、植树葬等方式处理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