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志文字体于各时期亦发生变化,其特征为,篆书、楷书并用一一楷书一一行书。以篆书雕刻碑首或志盖标题的形式主要出现于汉魏时期,此后则主要选用隶书字体,南北朝开始,楷书为通行志文用字。由于公主园寝工程、随葬品等的制造均由公主大婚时的随嫁人员负责,因此出土墓志代表了中央先进工艺在蒙古地区的传播,反映了公主下嫁促进了蒙古藩部对中原文化,特别是书法、文字方面的吸收与运用。此外,墓志中蒙古语部分的出现说明,清政府意识到蒙古藩部在政治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并逐渐加以重视。

浏家港陵园,公墓,上海墓地
志文与儒家思想。考据志文可以发现,清代统治者对儒家思想的不断吸纳,特别是对传统社会女性的孝行品德尤为重视,并且逐渐将“育子嗣”做为评判公主德行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