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女性地位分析
商周时期部分贵族合葬墓由于联姻出现部分女性贵族在随葬品数量或质量方面接近甚至超越并穴合葬的男性墓。主要有茹家庄M1, M2;张家坡M 157为井叔及夫人并穴合葬墓;北赵晋侯M62(女)、M63(女)、M64(男)这几对合葬墓。

浏家港陵园,公墓,上海墓地
茹家庄M1墓主为办伯,M2为姬姓贵族女子井姬,正因为井姬具有高贵的周室血统,故M2在用鼎制度上可以和侯国性质的办伯平起平坐。办伯和山西地区的棚伯皆为异姓诸侯级贵族同姬姓贵族女子联姻,但办伯随葬铜礼器数量多于夫人,棚伯不仅铜礼器数量低于夫人,且用鼎规格低妻一等。两者地位的差别巨大。原因可能为办氏地处周王室近裴地区,担负着守卫周王室西南边疆的重要责任,实力较强,故在用鼎规格上同姬姓贵族女子身份的夫人平起平坐,同时在铜礼器数量上超出夫人墓许多,表明办伯的强势。而棚国为赤狄族属,可能为周初封晋时的“怀姓九宗”的一支,当为晋国之附庸,级别低于晋侯,自然亦低于姬姓毕氏,故棚国国君用鼎规格及礼器数量皆低于夫人毕姬。
张家坡M157为井叔及夫人并穴合葬墓,井叔是西周王朝重臣,故井叔夫妇墓室面积较边疆地区异姓诸侯办伯夫妇墓大,且夫人墓可以随葬乐器,这是其他地区女性所不能比拟的,反映裴内地区合葬墓中女性地位较高。男女两性等级的差异主要反映在墓道上,两座夫人墓皆无墓道,井叔墓有两条墓道。
西周晚期的北赵晋侯M62(女)、M63(女)、M64(男)为一夫二妻并穴合葬墓,后两座墓葬墓室面积相近,前者墓室面积略小。三墓葬具相同,皆为一撑两棺。但墓道方面M63(女)拥有两条墓道,另外两座墓葬仅一条墓道。关于M63(女)的墓主,李学勤、王光尧、李伯谦、冯时等学者先后著文指出杨姑是姑姓杨国之女,同时也是M 63的墓主人;而王人聪先生和孙庆伟先生则主张杨姑是某位嫁到姬姓杨国的姑姓女子,其所作器因某种原因而随葬于晋侯墓地M 63,但杨姑并非该墓的墓主,墓主为晋穆侯四年从齐国所娶的姜姓夫人。本文赞同后一种看法,姜姓齐国为大国,姬姜长期联姻,且此姜姓夫人之子文侯继位为国君,地位甚高,“其卒在昭侯之世,此时因文侯护周室东迁而受到平王策命,晋国地位提高,故文侯及其母亲卒后均可用双墓道大墓,且姜氏还拥有数十件玉器组成的超大型组玉佩及象征高等级身份的原始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