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婚姻形态对埋葬形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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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07 12:01:23 ESPCMS.COM 点击数:
除此之外,商代的婚姻形态对埋葬形式也有影响。从甲骨卜辞和合葬现象来看,商代婚姻形态无疑己进入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可以分为内婚和外婚两种情况。有不少学者指出,商代实行内婚制。所谓内婚就是指在部族内几个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在整个部族而言属于内婚,对通婚的氏族而言,则属于外婚。《礼记·丧服小记》郑注:“殷无世系,六世而昏,故妇人有不知姓者。”商代婚姻的内婚制很可能使商代女子归葬于自己的氏族墓地了,导致商代夫妻合葬现象非常少。而西周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则,女子从夫嫁入夫家墓地。再次,商代的宗教祭祀极其盛行,祭祀占甲骨卜辞大部分内容。商人祭祀和崇拜的对象主要有上帝、自然神、祖先神三类,虽然上帝是商人的至上神,但卜辞中祭祀数量最多的是祖先神,祖先神依据生前的尊卑关系“宾于帝”,如《合集》1402正版刻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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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大「甲]宾于帝。贞:下乙「宾]于帝。贞:咸「宾]于帝。通过观察卜辞可知,商人对祖先祭祀的目的大多是为了现世的利益,并不涉及死后如何。商代“鬼”的观念并不清晰,沈兼士先生认为“鬼”为死者的魂;国光红先生认为卜辞中的“鬼”为“占梦”,“鬼”的专职乃是为占吉凶而作梦;张闻捷先生认为“鬼”在商代“只是神的一种模糊的异化形式或者反面形象”。诸位先生的观点虽然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可确定即商代的鬼和神的区别不大,商人祭祀占卜鬼神皆为现世利益服务。由此推知商代重视现世世界的生活,对死后的世界并不关心,事死未必如事生,所以生前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形态也不必在死后的墓葬中有所表现,这也是商代夫妻合葬墓稀少的原因之一。
最后,商代夫妻并穴合葬墓较少可能和战争中男性战死沙场另埋它地或多数男性沦为奴隶有关,据相关学者研究,大司空和刘家庄北地中小墓中的人口均以妇孺为主,男性所占比例较小,而祭祀坑中男性比例占绝对优势。如果祭祀坑中男性青壮年奴隶部分来自本地殷王朝治下的罪犯或奴属,那么本地居民中男性沦为奴隶的个体较女性要多。如果来自殷王朝对外征战时俘获的异国族属,如此大量的青壮年战俘被杀在祭祀坑中,商王朝军队中必然是以男性为绝对比例才可以收到如此的战果。跟随商王从军征战的大量居民血溅沙场后有一部分并未遗骨还乡,埋葬在应有的墓地中。无论哪一种情况,男性皆非正常死亡并埋葬于它地,无法和妻子合葬在一起,此为导致夫妻异穴合葬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