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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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3-04 08:05:34 点击数:
火葬在三岩,乃至整个藏族地区都被视为是一种较好的葬式。或许是“物以贵为稀”,人们在选择火葬时会面临一些限制条件。在三岩,因打架等意外死亡通常会选择火葬,而在四川省白玉县东北的几个乡,人们的看法恰恰相反,白玉寺堪布乌金泽仁说,打架而亡者可选择天葬、土葬与水葬,但是绝不能选择火葬,因为亡者是在很凶狠、很激动的情况下死去的,烈火会加剧他(她)的暴躁。如果选择水葬的话,还应考虑在那些比较平静的河水中进行。虽然白玉寺与三岩的多数寺庙共同信奉红教,但是人们对火葬的解释却截然不同,这也体现了三岩文化的特殊之处。在三岩,人们在选择和使用火葬时,面临的限制条件也很多。
宗教方面的因素白玛康珠喇嘛在访谈中,多次向我提到火葬是一种十分谨慎的葬式,在选择和使用时必须慎之又慎。这主要是因为,火葬在宗教思想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定或约束。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人们将不得不付出一定的代价,小辄失财,大辄会有性命之忧。
人们行火葬首先要考虑时间上的限制与影响,主要是考虑季节的因素。当地人认为,藏历3月到8月(相当于阳历4到9月)人死后一般不能行火葬.人们的解释是,这个季节庄稼还在地里生长,自然界草木青青,也正是小虫繁衍旺盛的季节。如果在外面火葬,不仅会烧死大量的蚊虫,而且产生的浓烟会影响到周围庄稼的生长,导致当年粮食减产。报道人讲,夏秋季节不能火葬是当地的传统,不遵守这一规定会得罪老天爷,降下冰雹来,使庄稼歉收,还会影响到人和牲畜的安全。
在夏秋季节不能进行火葬体现了当地丧葬中的时间禁忌,从人们的解释能够看出宗教观念的深刻影响。火葬危及到“庄稼、草木的生长”以及“蚊虫的性命”,这有悖于佛教思想,是佛教信仰的大忌。人们如果破坏了这一规定,破坏了自己的信仰,就会“得罪老天爷”,带来自然灾害。这反映了早期社会人们信奉天神,敬畏自然的思想,这是一种早期的信仰禁忌。一项活动同时受到苯教与制度化宗教—藏传佛教的双重限制,它实际上是强调火葬的时节不妥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利。从“客位”观之,该禁忌是提醒人们要遵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夏秋季节不能火葬,因为这个时候草木青青,正是人们缺少柴草的时节.当地人一般在夏秋季节砍伐树木,枝条就地放置。待年底时,这些树干、枝条已经完全晒干成柴,再运回家里,生火做饭使用。火葬所需要的木柴通常为粗大的树干,一般的干草、枝条不耐烧,是不行的。因此,在夏秋季节如果选择火葬的话,则需要烧掉大量的好木材。而这个时节各家储备的干柴已所剩无几,人们还要生火做饭,维持生活。这是一个“柴荒”的季节,人们也不希望出现死者与活人“争柴”的局面。如此,出于自身的考虑,人们需要禁止夏秋时节火葬。在初民社会,人们将这一套生活规律演变为一种自然禁忌,显然,它比简单地说教更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