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自创立至今从未因发生内部争斗而引起社会不稳定,即使佛教如其他大宗教一样被分裂成多个教派。佛祖圆寂约100年后,在第二次收集经典的期间已经分化成两大派即大众部和上座部。这两大宗派后来继续分成二十个部派。。即使佛教传入后有这样的分化,但值得一提的,就是各宗派之间不曾发生不同势力之间的暴力争执。今日,佛教仍存在两大组织即大乘佛教和原始佛教,共遵出自大乘佛教的金刚经。所有这些佛教在传播正法时尽管有一些差别,但是仍然彼此合作未曾有冲突,这是佛教不曾引发社会动荡的一个佐证。

佛教在处于社会优势地位时不排斥其他宗教:在取得独立自主前期,越南国家才建立,需要各阶层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和将领的帮助。越南僧人有知识才能、一心为国,因此很受丁、前黎、李、陈等各代朝庭的重用②。在这四个朝代中,佛教处于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李朝和陈朝,佛教成为国教。即使被公认为国教并享有一些优待,佛教也未曾歧视其他宗教(当时是儒家学说和老子学说)。由此可见,佛教没有在发展竞争中恃强凌弱造成社会不稳,除非是那些弱者挑起事端引发不稳。国家的历史见证了此事件。由此可见,佛教始终保持和谐共存同发展的精神。但是,佛教通过对话和非暴力斗争的方式反对各种歧视、镇压政策。陈朝衰落后,随着朝代接续和国家的制度更替,儒教和随后的天主教各占优势地位,在这此期间,佛教多次被指责、歧视甚至被镇压。在胡朝,后黎和接下来的各朝代(除阮朝外),儒教独尊,甚多儒家歧视、指责佛教。佛教不像他们那样做,而倾向于服务民间信仰,劝喻民众按因果精神行善。群众对于佛教的道德信仰影响到朝廷,使黎太宗、黎仁宗等皇帝下诏百官必须净化身心、吃斋,按佛教慈悲精神造福,以求风调雨顺。这是佛教有效的灵活应变之路。最遗憾的是在吴庭艳统治制度下,佛教被排斥和镇压,其极端表现是顺化广播电台杀害八位佛门弟子的惨案。佛教坚持用绝食、非暴力示威甚至自焚等形式倡议实现平等权利。佛教的斗争可能引起暂时的不稳定,但其目标是消除制度来的社会不稳定和并给僧众乃至给越南人民带来长期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