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城市公墓立法体系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是健全沈阳市城市公墓市场机制的需要。因此,完善沈阳市殡葬立法,建立健全城市公墓法律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第一,在行业准入的立法上,应该打破部门利益的干扰,改变当前的前置审批权,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将殡葬服务市场开放,允许多元投资主体进入,一方面能打破行政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但另一方面,也会增大市场风险,影响殡葬行业的整体发展能力,所以也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

第二,加强沈阳市城市公墓管理的行政立法。通过行政立法可以规范沈阳市民在选择、购买公墓等殡葬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在细节方面完善沈阳市城市公墓管理的立法体系,弥补沈阳市城市公墓管理部门在执行中央政府法律法规过程中的空白和漏洞。
第三,推行生态殡葬法律法规。沈阳市城市公墓行业问题多、解决难的现状主要是由于缺乏有限的法律法规所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沈阳市公墓管理条例》的修订也一直难产,《沈阳市生态殡葬法》的出台好过《公墓管理条例》的修订。城市的土地是有限的,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生态沈阳市的建设,大力提倡生态葬将会大大减少因扩建墓地导致的城市生态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2、成立殡葬行业协会,建立职业资格制度
第一,完善沈阳市殡葬行业协会,是沈阳市城市公墓发展的有力支撑。《殡葬管理条例》对于殡葬行业协会没有规定,这是一个明显的立法疏漏。沈阳市应该适时成立沈阳市殡葬行业协会或,在殡葬行业协会下成立公墓委员会,与沈阳市19家城市公墓管理人员建立直接沟通的联系,以改变民政部门管理人员为主的局面。作为非政府性质的社会事务的中介组织,殡葬协会及城市公墓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沈阳市城市公墓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城市公墓管理人员是直接从事城市公墓经营、服务活动的人员,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沈阳市城市公墓的发展水平。为此,应该建立沈阳市城市公墓内部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有必要对服务人员的经营资格、技术资格等通过制度来管理,即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城市公墓执业人员资格的取得要通过国家的职业资格考试来获得,只有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才可以执业,并纳入执业管理,定期进行年检;通过教育培训、审核颁证、登记注册、违规处理等程序,提高城市公墓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城市公墓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