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完善标准化的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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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24 10:26:42 点击数:
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要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3标准化的行为规则是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行动指南,告知经营者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让其既懂得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又懂得积极履行承担的义务。同时,罗列出一系列价格违法行为,让经营者明白法律的底线在哪里,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将价格行为纳入法律轨道。因此,当务之急是制定经营性公墓市场的价格行为规则,促进价格公开透明,规范公墓服务收费行为。
上海公墓,上海墓地,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

(1)在《公墓管理条例》中增加规范经营性公墓市场价格行为的条款
参照《价格法》第十四条列举的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等八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结合经营性公墓市场的具体情况,规定如禁止串通操纵区域经营性公墓价格、捏造散布虚假的公墓涨价信息、为排挤其他公墓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捆绑销售其他公墓服务商品、设置隐性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购墓消费者的权益。
(2)提高违法成本
在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处罚上,笔者认为日本的采取的方法是比较严苛的,能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日本的做法是采取处罚对象的并罚制度,即针对于某一个违法行为,直接的违法者、违法者所在的组织、团体都在处罚的对象范围内,要一并受罚。也就是说,如果对直接违法者要进行经济处罚并视情况吊销从业资格,那么其所隶属的组织或团体也要被给予从警告到取消从业资格不等的处罚。下4这种做法使相关的组织团体也成为了处罚对象之一,增加了违法成本,更强调了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具有借鉴意义。
目前价格监管只有行政处罚一种惩罚措施,惩罚力度小,无法起到震慑作用。2010年以来国务院三度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力图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体系,大力增强行政处罚力度,试图消除以往行政处罚威慑力太弱,起不到事前预防效果的弊端。若要借鉴日本的惩罚办法,就需要公墓市场上的经营者都加入当地的殡葬协会或其他民间组织,各有隶属,这样的处罚规定才能起到效果。考虑到中国的现状,当下我国各地的殡葬行业协会发展不尽如人意,管理组织松散,并不能对公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整个公墓市场秩序的监管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引进日本的做法或许能够敦促殡葬协会职能的不断完善,发挥民间自治的力量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工作。
(3)要求公墓经营者必须公开价格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84年制定,1994年修订并生效至今的《殡葬法规》要求殡葬服务经营者必须公开价格,提供一般价格单(GPL,the General Price List)。此一般价格单必须包含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规定里要求的其他披露的信息。另外,经营者可以自由地对一般价格表中特殊价格的商品加以合理的限制,只要对消费者公开了充分的信息,消费者可以根据所公开的信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服务或是否支付额外的费用。巧若违反上述法规的价格垄断行为出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坚决进行干预,进行司法诉讼。
美国的做法有启示意义。在《公墓管理条例》中要对价格公开的项目、方式、场所、程序、未予公开的处理办法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公开价格也是防止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或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鼓励公平竞争,保障经营性公墓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