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是一个礼乐文化相当发达的国家,丧礼在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丧礼涉及古人对于死后世界的认知与理解,所以蕴含了很丰富的精神内涵与文化底蕴。由于道教产生时间较晚,加上早期存在以死丧为污秽的观点,导致其丧葬仪式上的落后。东晋末南朝初,道教虽已成为有组织形态的宗教,但仍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丧葬仪式,更不要说像儒家那样成熟化、系统化的丧葬礼仪。道教丧葬礼仪的形成有一个从无到有,逐渐完善的过程,具有宗教化色彩的道教丧葬礼仪在吸收儒佛丧葬礼仪的过程中得到了发展。此外,道教经典的创造者们也开始注重信众以及道士死后的问题,如何让死去的道教徒继续与道教长生成仙的宗旨联系起来,成为了道教丧葬礼制形成的一大动力。

“道教虽然讲究白日飞升或羽化登仙,最后还是需要严肃面对着人生死亡的一刻与事实,处理蜕化的身躯皮囊与衣物”。②道教举行丧葬仪式,是为了告诉教徒,死后仍可修行,甚至可脱离死后世界升入仙宫、成仙得道。但是要建立自己的丧葬仪式并非易事,要综合考虑社会与文化的发展程度、人们的心理以及长久以来形成的社会习俗。道教丧葬礼仪在主体构建上借鉴了儒家丧礼,又增添了大量属于道教自己的元素,如名刺、符篆、陪葬品、道士移文等。
隋唐时,道教的丧葬仪式才逐渐完善。《正一威仪经》、《洞玄灵宝道学科仪》、《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尤其是《要修科仪戒律钞》中《道士吉凶仪》的相关记载墓本反映了唐代道士丧葬礼制的情况。朱法满参考了大孟先生、小孟先生、石井公及张续等人对道教丧仪的规定,形成了“通启仪”、“吊丧仪”、“疾病仪”、“初死小处仪”、“入棺大硷仪”、“成服仪”、“葬送仪”、“安灵仪”、“弟子还观仪’,、“除灵仪”十项仪制,反映了当时比较完善的道士丧葬制度。这部文献完整、系统地反映了唐代道教的丧葬礼制,也可藉此洞察唐以前道教丧葬礼制的原貌,有很重要的文献参考价值。丧葬礼仪过程包括道士弥留阶段(疾病时)的关怀礼制、身亡善后的丧葬仪式、服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