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设生态园林公墓就要在城市公墓区内全部实行火葬,并在火葬基础上尽量的实行树葬等一些生态葬。火葬是当前我国要进行殡葬改革的第一步,火葬可以大大减少墓地占用的土地空间,由于土葬礼俗的繁琐,火葬不仅可以简化其丧葬程序,同时,费用比土葬要降低很多,骨灰可以选择抛洒,掩埋或安置,节约成本,干净卫生,这些优点也大都被城市人所接受。早期,作为国家的元首级的领导,刘少奇、周恩来就选择将火化后的骨灰撒向祖国的山川与大地,邓小平也早在年轻时期就在提倡火葬的倡议书上签字,并在退休前嘱咐中央的负责人说:“死后丧事也要简化,拜托你们了”,最终邓小平选择了骨灰撒向大海。除此之外,还可以提倡树葬,树葬主要是将骨灰直接埋入土中,然后在此种植一棵树,这样,一来也达到了“入土为安”的目的,同时种下的树日后可以用来在此凭吊死者。多年之后,会形成一片茂密的森林墓园,比起我们现在砍树、占地来土葬,这样经济、环保、可持续的丧葬观念应该被大力的倡导与推行,保护耕地、林地的同时又节省了农业、林业的资源与能源。同时也能日渐的废除火化后再重葬带来的消极负面的影响,避免殡葬垄断经营、暴利经营,避免非法建造墓地破坏生态环境。这也是完全符合国家殡葬改革的大政方针,并且还能为促进执行火葬起到积极的作用火葬与树葬这种生态葬相结合将是殡葬改革的一个很好很实用的题材,不仅满足根深蒂固的“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们可以试想,这样的生态环境不也正是我们追求的风水宝地,不也就正好满足了我们“荫福后人”的理念。

在生态园林公墓建设中加入“环境景观学”的观念。环境景观学与风水相结合表现为一种理想的完美的生态模式,由此而来的藏风得水的理想的生态模式是风水宝地,既然丧葬礼俗中多由风水而起,那就将风水观念再引入殡葬改革中,将一些荒山瘩地不具备良好的先天条件的环境进行重组改造,在城市的周围边缘地带,总有一些不能耕作、也不能建筑的荒山膺地,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也破坏了城市建筑的整体性,将这些已有地理环境更好的规划、组织,人工的建设成为环境宜人的现代化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