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早期,由于受到社会生产力水平和认识水平的限制,人类不仅不可能把与自己生死枚关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作为支配的对象,而且反把它们当作支配自己生存和生活的神秘力量C}i7。原始人由肉体死亡、灵魂继续存在的观念而逐渐产生了对死去的氏族祖先之亡灵的崇拜;由万物有灵而逐渐产生了对自然物和自然力的崇拜,他们认为凡事都有灵魂,人类有灵魂,动物有灵魂,植物有灵魂,山、川、土、石都有灵魂,并在自己生活的第一世界的基础上虚构了一个第二世界—灵魂世界。不仅如此,在原始人的思维里,人的世界和灵魂的世界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人类的生死就是在这两个世界中轮回循环。人世间婴儿的诞生被认为是灵魂世界死了一个老人,灵魂世界老人的去世则意味着人的世界增加了一个婴儿。灵魂可以操纵人间的诸多事物,但人也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影响灵魂。于是,原始人一方面出于对鬼魂的恐惧而对其毕恭毕敬,另一方面,他们又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利用鬼魂的力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看似矛盾的对鬼魂的敬畏使葬作为生与死的桥梁作用日益重要,并进一步发展成为一套完整的仪式。这是葬礼产生的根本原因,食尸葬也是如此。

由于人们对逝去的灵魂所采取的处置方式的不同,便形成了不同的丧葬形态,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1)让死者回归大自然,属于此类的有土葬、水葬、天葬、树葬等。(2)保存尸体,以求灵魂不死,墓葬、塔葬、悬棺葬属于此类。无论是将尸体运回自然或想尽办法保存尸体,都基于这样的看法,即认为人的肉体和灵魂同一,既然期望灵魂不灭,对尸体的处置也就格外小心谨慎。(3)弃其朽肉,让灵魂脱离尸体而再生,包括火葬、瓮葬。此类葬法,反映的意识与前两种不同,是认为肉体与灵魂可分,人死之后,须将尸体焚毁或等其腐烂,灵魂才能脱离其原先的附着物,获得再生的机会。很明显,食尸葬更为接近第三种丧葬形态。在这里,尸体已不再是灵魂寄托的机体,而是束缚灵魂自由的羁绊,只有消灭尸体,灵魂才能摆脱对肉体的依附,回到鬼魂的世界。食尸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特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