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空间并非均质的,而是具有层次性和差异性。如果说,祠堂本身内在于社会空间,因而具有与村庄社会生活混融的空间效能,而信仰空间则凌驾于社会空间之上。农民虽然可以通过风水实践应对生活风险,降低不确定性,然而,信仰空间始终具有难以把握的特征。神鬼渗人日常生活的潜在可能性构成了规训村庄社会秩序的隐秘力量,形成“渗透一规训”的村庄秩序生成机制。具体而言,“渗透一规训”机制是主要是以信仰空间为基础运作的,它既承认农民日常生活与鬼神体系的空间区隔,同时也突出了信仰空间对村庄社会生活的渗透能力。

事实上,相对于伦理化的祖先而言,神与鬼是非道德性的(不同于不道德性)。神鬼的非道德性设定了农民与神鬼的仪式互动的边界。它虽然不可能真正融人村庄日常生活,却具有随时侵人的可能性,进而产生凌驾于日常生活之上并规训村庄社会秩序的势能。具体而言,“渗透一规训”的秩序生产机制主要通过“禁忌”和“业报”的观念运作实现,彰显了村落空间的神圣性。
首先,信仰空间与农民日常生活的张力通常以弥漫于日常生活的诸多“禁忌”体现出来。所谓“禁忌”即关系和行为的边界,在“禁忌”观念的驱使下,村庄日常生活中的诸多共识获得了更为有效的执行力。地方性规范因而以各种不同的“禁忌”形态弥散于村落生活中。这些禁忌既体现在日常生活场景,以至于成为农民的身体习惯,也显著地见之于各种仪式性场景。如案例3呈现的生命历程仪式过程中其实充斥着大量的“禁忌”。是否遵循这些“禁忌”,直接关系到神鬼的态度和信仰空间的稳定性。其次,信仰空间是“业报”观念运作的基础。农民不仅要考虑行为的当下后果,也要考虑到来世的报应。尤其是在空间结构限制农民风水实践策略空间的前提下,农民不得不基于长久的村庄生活预期而检视其日常行为,尽可能避免违反地方性规范。面对非道德化的信仰空间,农民在村庄日常生活中积累功德,以求获得神佑、祛除鬼魅,这些行为取向自然转化为村庄社会秩序的增量。
总之,信仰空间与社会空间的等级关系将农民置于神、鬼的复杂关系中,使农民陷人一种难以彻底摆脱的不安状态。村庄中围绕神、鬼的风水实践和仪式活动并不能一劳永逸地安顿村落社会秩序,相反,这些仪式过程毋宁说强化和生成了“禁忌”的社会氛围。这样一来,非道德性的信仰空间通过赋予地方性规范以超越性意义而获得秩序生产能力。按照农民的话语,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因触犯地方性规范而导致的自我德行受损,更容易招致“神”与“鬼”的搅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