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戏曲行业体制不断追求革新的今天,“演出班社”能否对自身承载的剧种腔调进行有序地传承,进而构成表演艺术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部分民间小调的兴衰存亡。作为剧种参与民众日常娱乐活动、时刻适应民俗需求的重要媒介与载体,丧葬戏曲活动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当地人民群众亲切地称呼为响器班。响器班这一名词并不为豫西北这一地区丧葬戏曲班社单独沿用,在全国其他地区,这一名词也被广泛使用,如在东北地区,“响器”代表婚庆或丧事等仪式上的乐队;在安徽省某些农村地区,响器班与哭丧乐队的概念相近。

相较于其他地区的响器组织,豫西北地区的响器班并不单纯是乐队戏班,它是一个集演唱、奏乐、歌舞为一体的综合性组织。也就是说,完整的响器班概念是由其班主、演员、乐手、舞台搭建者等共同组成的一个小型剧团班社,这也正是区别于其他地区演出团体的主要特征。对于响器班这种组织的人员构成、活动区域、利益分配、常备剧目等,很少有研究者涉及,本章旨在深入探究这种戏班的生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