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明代藩王墓(主要是玄宫)的分期,在大约20年前有研究者曾依据1980年以前30年间的考古资料,认为“明初洪武时期的亲王墓制,较永乐三年(1405年)改制后的规模要小”;宁献王陵“代表了明朝前期(永乐至弘治)亲王的陵墓制度”“弘治以后的亲王陵墓制度,较明朝前期有所改变”。这是一种在资料甚少的背景下做出的二分或三分法的论断。
上海公墓,浏家港陵塔

还有学者认为:“明代亲王墓室的大小多寡和墓道的长短、方向等,各个时期都不相同,所以,仅以墓葬数据的变化来说明明代亲王墓葬制度的变化,还缺乏材料支持”;“各地亲王墓制的形制大小往往有其偶然性,决定明代亲王葬制的仍是地上陵园规模、享堂、碑褐等”。另有学者则“将明代诸侯王墓分为三期:早期,从洪武元年到洪熙元年;中期,从宣德元年到嘉靖四十五年;晚期,从隆庆元年到崇祯十七年”。江西明代藩王陵墓玄宫制度的变化应该比陵园地面建筑制度的变化更为明显,如果再考虑到江西明代王陵地面建筑的保存状况普遍不佳,可以认为,玄宫的分期,目前仍不失为研究江西明代藩王陵墓分期的一个最好的切入点。从江西明代王陵玄宫制度发展变化的整体来考察,它仍然有规律可循,尽管这条线索并不十分清晰。
本文根据目前公布的考古调查、发掘资料和作者调查参观所见所闻资料,参照有关文献记载和前人的研究成果,将明代亲王陵墓玄宫制度的演变分为二期,兹分述如下:
第一期:永乐至正统时期(1403-1449年):五室玄宫为主流,多见夫妻分葬,以新建宁献王陵为代表;亦可见其他少于五室的玄宫形式,如江西波阳淮靖王的七室玄宫。此期为江西明代明代王陵制度的确立期。
第二期:嘉靖之明末(1552-1644年):多见二室玄宫即二主室二配室玄宫、单室玄宫,亦有三室玄宫和无玄宫石灰荐墓等形式,一般都是夫妻合葬,以江西南城益藩诸王陵为代表。这是江西明代王陵制度的简略期。
关于这个分期,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建文(1399-1402年)、景泰(1450-14_56年)两朝目前尚无亲王陵玄宫实例发现,但永乐、天顺分别是王陵制度颁布和王与王妃合葬令的发达时期,这两项指令是明代王陵制度分期的重要界标,所以建文、景泰两朝应该分别放入前一期,亦即初始期加入建文朝,此期年代下限降至1402年;确立期加入景泰朝,此期下限降至1456年。
如此,江西明代亲王陵墓制度的分期(主要是玄宫分期)可以概述为:
初始期:洪武、建文(1368-1402年);
确立期: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1403年一14_5 6年);
过渡期:天顺、成化、弘治、正德(1457-1521年);
简略期: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1_522-1644年)。
至于郡王陵墓,其玄宫制度的变化规律应该与亲王大体吻合,但由于研究资料比较缺乏,故仅粗分为两期,即前期:明初一一正德(1368-1521年);后期:嘉靖一一明末(1522-164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