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侗等少数民族宗族也有负责管理族务的领导者。苗族宗族设有房族长,房族长由长房子孙世袭,如果出现长房无人承继等特殊情况,则依照顺序由其他房承袭。在世袭房族长之外,近代苗族族长有时也会通过某种超自然的方式产生。例如,族中的族长去世后,宗族将有资格候补的老辈们群集于祠堂,根据老辈人数用糯米粉制作人像,并分别写上老辈的名字,再以一块糯米耙裹之,随即投入沸水锅中煮之。其后一一检视,发现其中名字之不化者便可拥为族长。这一择取方式使得族长的权力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苗族族长负责处理族内的重要事务,在祭祀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调解族人之间的纠纷,处罚不肖子孙。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除了族长外,苗族村寨中的“理老”、“寨老”会间接参与到家族事务中。“理老”由村寨内精通各种古理古规、能说会道和办事公正的人担任,不限于长者。当村寨中发生纠纷和有寨民违反乡规民约时,理老会引经据典对其作出审判。而“寨老”由苗寨中德高望重的男性长者担任,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乡规民约,也会调解宗族或者房族之间的纠纷。无论是理老还是寨老,二者都是经过乡民的认可才行使相关职权的。
侗族宗族的领导人称为“宁老”或“样老”,表示一族之长或一寨之长,他们德高望重、秉公正直、受到众人拥戴,对内调解日常纠纷,对外与外界联系。族长的选择保留了一定的习惯法成分,但一般由具备一定阅历和口才的年长者担任,因为他们在处理族务时会更加有效。
由于侗族地区一般为一个家族或几个家族为一寨,因此有时侗族宗族领导者既是管理一族的族长,也是处理村寨事务的寨老。例如在锦屏县丁达村,寨老一般由村寨内享有声望的宗族族长担任。担任族长者一般没有报酬和特权,也无法世袭身份。当宗族发生重大事件时,由族长召集全族或全寨商讨决定。在族众或者寨民的监督之下,他们一旦出现过失,便会被立即罢免。
近代以来,黔东南地区宗族祠产的管理组织处于不断变化中,从族长制向族会制转型,族内民主化逐渐发展。但是相比较而言,苗侗等少数民族的族产管理组织仍然保留着非常传统的自身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