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们在研究秦、两汉帝陵时,常常通过解析帝陵的构成要素来解决帝陵的布局结构、文化内涵等问题,以阐释秦、两汉时期的陵墓制度、丧葬习俗、历史文化,进而探讨其所反映的当时社会历史状况。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秦帝陵方面。张卫星先生在研究秦始皇陵葬制时,把秦始皇陵的主要考古发现遗迹分成了两类,“地面遗迹主要有封土、两重城垣及其附属设施、寝殿、便殿、园寺吏舍、献官遗址等”,“陵园内外主要的地下建筑有墓室、陪葬坑、陪葬墓以及地下阻排水系统等’。他提到:“应该说有地宫和地宫里面的正藏系统、地宫外的外藏系统、地宫卜的封土和墓卜建筑部分、衬葬系统,再后来的祭祀系统,再有城垣、门观、道路系统,这些都是具有丧葬属性的遗存。
西汉帝陵方面。刘庆柱、李毓芳先生深人地探讨了西汉帝陵的形制演变规律,对西汉帝陵的封土、陵墓、陵园、陵园的门阂、陵庙、寝、便殿、陪葬坑、陪葬墓和陵邑等形制要素做了分析研究。王学理先生在研究秦汉帝王陵园制度的继承和演变过程中,对陵墓、陵园、礼制建筑、从葬坑、陪葬墓、陵邑等六个形制要素进行了重点论述。焦南峰先生针对西汉帝陵的形制要素进行研究认为:“西汉帝陵建筑形制的主要组成或基本要素,应有陵园、封土、墓穴、门阂、寝园、陵庙、外藏坑、道路、陪葬墓、衬葬墓、陵邑、刑徒墓地及园省、园寺吏舍、(夫人居址)、修陵人居址等十余部分。”囊括了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有关西汉帝陵的主要遗迹,对西汉帝陵的形制要素进行了高度概括和分析。
东汉帝陵方面。韩国河先生认为东汉陵寝的组成要素有:封土、地宫、外藏系统、陵寝建筑、行马与垣墙。他还把帝后同穴合葬的创制、石刻像生制度、陪葬制度、卜陵制度的确认等东汉时期制度方面的变化也列人组成要素。在东汉帝陵考古资料有限的前提下,将文献记载制度性的内容融人其中,填补了考古工作的缺憾’。刘炜先生认为“东汉的陵园建筑群主要由陵家、寝殿、便殿、石殿、钟虞、园省、墓阂等组成”
秦、两汉帝陵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是由当时各种需求组合而成的集合体,包涵了陵寝制度、丧葬习俗、祭祀制度、灵魂观念、宫省制度、奉陵制度、随葬制度、陪葬制度、陵邑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思想观念、制度构架触发了功能需求,功能需求又决定了营造内容和营造形态。我们将帝陵整体解析成不同的局部,扣合相关文献的记载,了解帝陵遗址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名义和文化内涵,最后再集合成我们能够认知的一个整体。秦、两汉的不同历史阶段,文献的记载和考古发现的内容不同,形制要素会有一些变化。诸家研究的时代不同,拆分的形制要素标准不一样,表述方式不一样,形制要素的数量和内涵也会不一样。如果我们对秦、两汉三个时期做一个“一体化”的整体考虑,按照组成的最小的独认完整的空间单元来划分,综合历史文献的记载,我们认为整个秦、两汉时期帝陵的形制要素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封土(方卜)、地宫(方中)、垣与壕(垣墙、行马、壕沟)、阂台(司马门)、寝(寝园、寝殿)、庙(寝庙、园庙)、石殿钟虚、掖庭(园省)、园寺吏舍(官舍幕府)、神道(含石刻)、缴道(司马道、游道)、外藏坑、祭祀坑、附葬墓、陪葬墓、陵邑等。需要说明的是16个形制要素不能等同于考古意义卜的遗迹分类,是基于考古发现和文献对帝陵结构单元进行的分类。
学者们所提及的“陵园”没有列人其中,是因为“陵园”无论是古代文献所指,还是现代考古语言的表达,其词义所指的空间范围和内涵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可以指整个帝陵的全部,等同于兆域,也可以指封土外围一个具体的局部。多重垣墙制度的存在,陵园可大可小,可内可外,仅仅用“大小”或者“内外”等词语加以限定不足于规定其内涵;陵园有时包涵了寝、庙、丛葬坑、附葬墓等单元,有时包涵了石殿、钟虚等要素。故此如果把陵园作为一个形制要素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另外“礼制建筑”“陵寝建筑”等词义范围过大,包含内容较多,可继续拆分。除此之外,陵园营建过程中涉及的某些遗迹,如若和丧葬、祭祀等陵园使用期的活动直接无关,例如烧窑、灶坑、修陵道路、临时居址、刑徒墓地,也没有归人形制要素中。
不是所有的形制要素都与秦、两汉帝陵的发展全过程相与始终,陵园遗址内的一些重要的结构部分、重要的形制元素,例如封土、陵庙、陵邑、垣墙与壕沟等,有自己的变化规律,随着时代的变迁、思想文化的转变而增减、变化。例如陵邑,秦代出现,西汉中晚期终止;又如陵庙,西汉惠帝时始于长陵近旁建原庙,东汉时期陵旁设庙的做法废止;秦、西汉外藏盛行,东汉改外藏人内藏,外藏坑消失,封土由方形改成圆形;神道石刻、石殿钟虚是东汉时期新增的形制要素,二者的来源可能很早,同时对后世陵墓的影响深远。西汉陵园使用垣墙环壕,东汉改做行马;从防卫和宣示陵墓的兆域角度看,无论行马还是垣墙、环壕实际作用卜并无本质的区别。宫人奉陵制度,根据文献并无延续的特征,所以陵卜的掖庭(园省)也非一直存在。其中地面之下的帝后“地宫”不可或缺,而地面之卜的“寝”相对固定,是相对固定存在的形制要素。
16个形制要素从功能角度可以归纳为:痊埋系统(封土、地宫、外藏坑、附葬墓、陪葬墓、祭祀坑)、祭祀系统(寝、庙、石殿,即礼制建筑或陵寝建筑)、兆域设施(门阂、垣墙、壕沟、行马)、奉陵建筑(掖庭、官舍幕府)等4个部分。从存在的形态卜又可归纳为:地面之卜和地面之下之系统。痊埋系统,多处于地面之下;祭祀系统、兆域设施、奉陵建筑处于地面以卜。地面之下,逝者体魄安身之处;地面之卜,逝者神魂之所居、生者供奉守卫之地;痊埋系统和祭祀系统是帝陵陵园的核心,其他系统是附属和延伸。
考古发现的帝陵遗迹,我们一般不刻意区分哪些是地面之卜的,哪些是地面之下的,也不关注它们之间在空间卜的差异。因此可能完全忽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就当时古代帝陵的营造、使用状况而言,一旦安葬完成,痊埋系统除封土之外的全部内容都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在帝陵的使用期内在地面之卜只存在祭祀建筑、兆域设施、奉陵建筑。地面之下和地面之卜彼此不会再有直接的关联。瘫埋系统只是通过墓葬的标志物封土以及宣示、环卫痊埋范围的垣墙、壕沟等兆域设施,昭示着曾经的存在。此暗示着秦、两汉帝陵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格局或者体系,即地面之卜和地面之下由两个不同的形制空间构成。
帝陵的象征意义,目前有“若宫殿说”“若都城说”“帝国版图说”“宇宙模型说”等。祭祀的寝和庙(寝园、园庙)、奉陵宫人的居所(掖庭、园省)、管理陵园事物的官舍幕府(园寺、吏舍)本身就是现实版的建筑,是具有实际功能的现实存在,其组成的空间本身就具备宫殿性质,其规模又类似都邑。考古发现确定此类建筑遗址都具备长期使用的痕迹,这是逝者生前生活环境的重建。直接照搬宫殿、城阂制度或者模式,营建于兆域之内就完全可以。既然此类建筑很有可能是逝者生前生活环境按照制度的重现,所以未必是象征或者模拟,因为象征是虚对实的关系。以墓葬空间为代表的痊埋系统,正藏和外藏,连同墓葬的地面标志物封土,以及宣示痊埋范围的垣墙、壕沟所代表和展示的地下空间,才是真正意义卜的模仿。《荀子》载,“故扩垄,其象室屋也”。《太平御览》卷550引《风俗通》:“梓宫者,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假如二者同时都在模仿宫殿或者都城,抑或像学者通常认为的那样,地面之下和地面之卜的遗迹组合在一起,共同模仿宫殿或者都城,那么交错的二种体系其双重模仿的意义又是为什么?其中必有深刻的原因。象征和模仿是必然的,但是目前看至少应该区别对待。